吉林省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考

【摘要】

随着长吉图先导区开发开放的深入进行,吉林省县域经济与城镇化发展在利好政策的注入下既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如何扬长避短地利用县域经济来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成为新时期县域发展的新要求。吉林省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新思路是:充分利用县域经济为城镇发展提供的产业优势,以县域的外向型经济来推进城镇化、以集聚型经济升级城镇化、以城乡结合的经济来逐步实现人口城镇化,通过县域经济集群式发展将所要求的人口、资源和环境充分协调,以实现推进城镇化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

吉林省;县域经济;城镇化。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小城镇集聚”。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层次,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县域经济的发展不仅是富民兴县的关键,也是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和水平的体现。县域经济的发展方向是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城镇化建设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决定意义。城镇化的本质是改变农民的社会关系,是人口经济活动的转移过程,[1]是区域发展问题,它所解决的是区域的增长极问题。大力推进城镇化,就是从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转换的过程,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较大规模地转入工业部门和城镇就业,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前提和根本出路。

2007年全国县域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测评中,吉林省无一县进入全国百强县。全国县域经济强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1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为5760元,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1·44%、139·15%。吉林省县域经济的平均规模为地区生产总值65·9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0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45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30元。全国百强县(市)人均生产总值约为吉林省“十强县”县均生产总值的2倍。吉林省与全国差距最大的是县域经济,而且这种差距有继续拉大的趋势。[2-3]

一、吉林省制约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因素

1·城镇基础设施功能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协调。

2007年吉林省城镇化率为53·16%,而同期全国城镇化率为44·9%,高城镇化率使吉林省小城镇数量不断增加,2007年底,行政区划乡镇、街道890个,其中建制镇423个,街道269个,乡198个,[2-3]但城镇的经济实力不强,尤其是县、乡工业化发展比较滞后,严重制约经济的正常发展,影响城镇化的推进。存在工业化滞后于城镇化的现象,具体表现在城市设施指标低于全国水平,吉林省城镇内在的功能发展缓步不前,在文化、医疗、通讯、投资方面表现出了城镇人口的生活质量偏低的现象。原因在于城镇的发展缺乏有效的工业化水平做支撑,城镇自身缺乏吸引力。过高地估计了城镇的自我进化能力,相关的管理部门对城镇的发展潜力和处理能力没有正确的认识,没将城镇真正作为企业的生存载体,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完全失衡。

2·产业结构转换缺乏关联激活机制,制约城镇发展的工业基础。

2007年吉林省县域gdp中三次产业结构为26·6∶38∶35·4,与全省gdp三次产业结构比例14·8∶46·9∶38·3相比,第一产业比重过高,第

二、三产业比重低,产业结构不合理是由于缺乏农民转产的关联机制,而农民实现转产的县域工业载体与黑龙江、辽宁两省相比明显落后

其原因在于县域企业的利润结构和收入结构都以农业为基础,而真正发展乡镇工业没有有效的农业关联产业作基础,如吉林省过度依靠以农业为基础的加工业的发展,使相关联产业只局限于农副业的发展,县域工业发展很少,无法激活产业结构转换,使产业结构转换出现了逆向趋势,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同时,各级政府领导和管理部门重视城市大工业、大项目,不惜举债将规划区“做大”以获取土地开发的短期收益,忽视小城镇工业化发展和对农村产业布局的规划和引导。片面认为城镇化的推进就是将农村变成城市,忽视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改造,使作为城镇发展支撑的工业发展明显滞后。

3·缺乏龙头企业作先导,城镇对劳动力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吉林省农民收入的结构以农业为主,二三产业的收入偏少,说明工业的发展水平未达到充分的吸引劳动力就业的程度,其关键是缺乏县域主导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龙头企业的发展。吉林省县域企业规模不大,吸引力差,提供的就业机会少,使得农民唯有从事第一产业来实现生存需要,出现了虚高的城镇化率。县域的企业关键不是做大,而是做活,做出特色。依托龙头企业发展来推进城镇化,发展

二、三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需要发展主导产业以增加吸引力和吸纳劳动力的能力

4·县域城镇规模较小,极化中心不易形成。

吉林省县域城镇的吸纳和集聚能力弱,没有真正地成为城乡边缘区的极化中心。2007年底吉林省行政区划乡镇423个,总人口1179·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4·8%,市辖镇平均人口为2·3万人,县辖镇平均人口为2·7万人。而吉林省人口在4万人以下的镇多达373个,占乡镇总数的80%,其中2万人以下的镇,如果扣除农业人口,实际镇区的人口不到1万人。2007年吉林全省镇区人口平均约为8600人,而5000人以下的小城镇有262个,占全省小城镇总数的57·7%。[2-3]小城镇人口规模不够,经济实力弱,集聚效应难以产生,这些都从根本上制约了吉林省小城镇对周边乡村的辐射能力。

二、利用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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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人口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吉林省是农业大省,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对农业资源环境的人为干扰逐渐增强,导致吉林省部分地区的农业资源环境恶化趋势比较明显。

同时,由于早期生态环境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企业建设的起点低、工艺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比较严重。加之后来大量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转移到县城,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这些都严重地违背了人对环境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县城对农民的吸引力下降,不利于人口城镇化的推进。

所以,吉林省在扩权强县的背景下赋予了县域更多的权利,县域可以运用这一优势来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培育农民环保低碳的思想观念,减少人为的环境破坏,加强循环农业建设,实现低碳农业发展。二要为高污染和高消耗的工业企业设置一定的“门槛”限制,减少“三废”的排放和控制资源的消耗,实现低污染、低排放、低消耗三要以生态发展为基准来调整产业结构,对第二产业威胁生态环境的企业在数量上减少和污染规模上最大的消除,对生态环境污染较少的第三产业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