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考
关于高起点推进沿海经济带
全域城镇化进程的建议
辽宁沿海经济带由6个市、17个县和县级市、255个镇组成,所辖的陆域面积5.65万平方公里,有人口1800多万。城市人口在1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及大中小城市16座,其余是不足1万-10万的小城镇。城市和小城镇密度分别为2.73座/万km和43.59座/万km,城镇密度合计为46.32座/万km,不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多年来,城镇在辽宁沿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沿海经济带所辖城镇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机遇。在全省城市化率已达63%,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沿海经济带全域城镇化进程恰逢其时。为此,我们建议:
一、坚持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面对日益突出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在高起点上推进沿海经济带全域城镇化进程中,应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科学编制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城镇、土地等相关规划,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的时序和布局,以有效的资源供应来保障城镇产业发展的资源需求;应用和推广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技术,加大对存量土地资源的挖潜力度,提高对淡水、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此同时,
222
积极开拓资源利用的新领域,如城镇各项建设尽量利用这一区域数量较大的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重化工业的生产用水更多使用海水,积极开展尾矿再利用,以及适度提高国外矿产、能源资源的利用比重等。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沿海经济带全域城镇化要遵循循环经济理念,企业层面要积极开展变废为宝的实践,治理废水并重复利用,回收利用高炉煤气等;开发园区要合理编制产业规划,形成产业链的闭合链,如将矿渣和粉煤灰用于水泥生产,以及不向海洋设排污口等;城镇层面要加强各类规划的战略环评工作,如规划环评确定的生态效益目标要实现零排放,以及生态城乡一体化等。另外,还要努力克服资源环境对沿海经济带全域城镇化发展的约束,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自觉行为。强化土地、生态等专项规划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整体控制作用;科学设计和不断完善土地、环保、投资、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促进沿海经济带全域城镇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沿海经济带全域城镇化体系结构为了促进全域城镇化形成和最大限度发挥城镇对沿海经济带发展的带动作用,应努力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以中小城市为骨干、以小城镇为基础的、不同规模等级城镇有序发展的多层次城镇体系。结合相关资料和实地调研我们认为,沿海经济带要强化大城市辐射作用,增加中等城市和小城市数量,提高小城镇质量,而且在具体城镇发展上要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大城市仍然是沿海经济带全域城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放宽迁入城市农民准入
条件,实施有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落户制度。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村居民进城购买住房。凡是自愿放弃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城镇购买商品房定居的农村居民,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经济奖励。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农村资产资本化,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土地收益分配新机制,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鼓励村级集体资产进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折股量化、股随人转。在各级政府做好规划主导、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前提下,使沿海经济带实现产业向生态工业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约化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小城市集中。在产业向工业园区
集中过程中,坚持以高端、高效、低碳、节能、环保经济产业为发展之路。在土地向规模集约化经营集中过程中,引进市场机制,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业企业及农业合作社发展。合理规划都市型农业产业集聚区、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园区。在农民向中小城市集中过程中,注重多村整合的新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下,就近就地实现城乡一体化。让农民住在环境优美、舒适敞亮、生活便利的社区中。同时享有同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农民腾退出的宅基地,经过整治后,可以复耕,部分可以经营,其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以形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