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产业提升补贴方案

为深入推进以主攻质量和提高单产为重点的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加大核心示范区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水稻核心示范区内良种良法示范农户补贴效应,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良种良法配套补贴,以主导品种的推广应用为重点,强化良种良法配套集成推广,推进核心示范区建设,实现示范区内统一品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订单销售,从而达到单产、品质、品牌、效益四个提升,辐射带动我县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种稻收入显著增加。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补贴方式

(一)补贴对象。在选定的25万亩水稻核心示范区内(详见附表),对统一选用挂钩品种“皖稻68”实行良种良法配套的农户进行补贴。

(二)补贴标准。水稻良种良法配套农户每亩补贴10元。

(三)补贴方式。根据农业部门验收后的补贴清册,由财政部门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水稻良种良法示范农户。

三、补贴工作重点和程序

严格按照“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组落实、户监督”的工作方法,执行“分户登记、乡镇初核、分村公示,县级复核”的工作程序,验收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具体程序如下:

(一)全面开展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与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挂钩试点。在确保国家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和省财政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前提下,水稻核心示范区全面实行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与病虫害防治关键技术挂钩,以乡镇为单位整建制开展挂钩试点工作。我县确定皖稻68为水稻良种补贴挂钩品种;核心示范区每亩10元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与水稻穗颈瘟和稻曲病药剂防治直接挂钩,着重解决近年来水稻中后期的穗颈瘟和稻曲病因群众重视程度不高、防治不到位,而影响水稻的产量和品质提高的突出问题。对未选择主导挂钩品种皖稻68、未进行水稻穗颈瘟和稻曲病药剂防治的农户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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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技术服务。建立县、乡农技人员联系种稻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制度,扎实做好水稻新品种展示,苗情、病虫情和灾情监测,突出抓好旱育秧、机插秧、测土配方施肥和植保专业化防治等技术集成与推广普及,推进“五统一”的实施,促进“双百”目标的实现。

(六)开展测产验收。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有关乡镇核心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测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示范区规模、“五统一”服务情况、田间长势长相、产量表现、品种品质、订单生产和农民收入等,将核心示范区建设纳入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考核。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确定1名负责同志具体抓。依据本方案要求,详化、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