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措施探讨

一、引言

人力资源作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其是对企业进行管理的核心和重要基础。面临如今经济社会发展的严峻挑战,国有企业怎样才能够赢得优势,稳定生存,是国有企业每个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思考的问题。进入新时期,国有企业已经紧随市场发展方向,对企业内部的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分配以及干部人事进行了深化的改革,对各方创造性以及积极性进行调动,希望可以激活“人”的活力,为企业在面临今后的危机时能够有坚强的人才保障以及组织保证。

二、当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

1.在国有企业人员选拔方面

国有企业因为人员权利高度集中的原因,在进行人员选用时还是经常运用领导相马制进行。这种方式导致选拔人员的过程在封闭的状态中进行,不够民主。部分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甚至是由政府进行行政任命。这样的用人体制,导致不管是选拔管理者还是聘用基础业务员都不够合理科学以及公开。

2.在考核国有企业人员方面

企业在自身的潜意识中充满着浓厚的政治气氛,导致行为政府化,重视“名”而轻视“实”。比如,在任命考核管理者的时候过度在乎候选者政治表现,但是部分业务骨干却由于不知道和领导搞关系而无法得到晋升,“又红又专”的标准到最后通常变成“红而不专”。

3.在开发人力资源方面

对人力资源进行开发是指通过持续性的、有计划的开发实施、培训以及教育计划,以使得整个组织和员工的绩效得到改善。现在,我国培训工作通常与人事部门分离且培训国企人员的方式比较单一。此外,培训活动通常由各个部门自己举办,讲课的内容老旧枯燥,大会培训的效果不佳。

三、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概述

1.对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

各级领导人员作为企业基业的基础是企业的核心人力资源。当前,国有企业对进一步改革干部人事的新方法以及新思路进行了持续探索,坚持实现从严监督管理,已经在改革干部人事制度领域开展了初步的有意义的尝试,并形成了公平公正、广纳群贤、能上能下的新的用人选人制度。

(1)实施能够突出重点的领导人员分层管理

对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来说,对领导人员是实现分权还是集权管理是一个难点。国有企业最好依照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以及抓好关键少数的原则,分类分层管理直属于国企的管理人员。需要注意的是,要把受直接管理的人数控制在百分之二十以内。这样一来,二级单位就可以按照自身发展需要以及公司规定,在管理权限内,实现自主管理,自主选聘、设岗。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观过去虽然由公司直接管理但是又管理不好的情况。

(2)推行去行政化的领导人员层级管理

对岗位实行层级管理,根据单位自身的管理幅度、资产规模、战略地位、独立经营程度等,设置领导人员岗位为从上到下的五个层级,然后每个层级对应部分职责,从而最终建立职位清晰、层次分明、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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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修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员工契约管理,补充不胜任、责任事故、违规违纪等解约的条款,让劳资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以及责任。新进员工必须在首次劳动合同期满时,考核岗位胜任力。

四、结束语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一步步完善的大环境下,国有企业为了顺应时代需求必须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进行提升。国有企业应在时代的要求下重视人力资源的作用,对激励手段进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