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关子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目前对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说法不一,做法也不尽相同。其类型主要有这样几种:一是企业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具有完全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委托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负责人,能够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对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二是企业行政一把手,即经理(厂长)以及所属单位(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行政“一把手”,是企业经营的高级管理层,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三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正职,即主要经济职能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并已纳入企业经济责任考核范畴的主要工作人员。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与审计的主体和目的是相对应的,与受托责任密切相关。如果审计部门代表国家政府,目的是检查企业对国有资产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关心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那么审计的对象应为受托管理国有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国企法定代表人。如果审计部门代表企业,目的是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管,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则审计的对象应为企业的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如果审计部门代表企业,目的是加强内部管理,完成经营目标,则审计的对象可以是所属单位或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也就是说,审计对象的确定要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对待,不能“一刀切”。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组建标准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所以在组建审计队伍时必须把好审计人员入口关,并合理搭配审计力量。一是选好审计组长。在组建审计组时,首先应选配具有较高的宏观思维、分析、判定能力以及能够把握国家和企业宏观经济政策、综合生产经营治理知识、财会税收法规、决策科学知识的审计专家担任审计组长。如果审计组长缺乏宏观意识、综合协调能力和扎实的审计功底,就难以处理、驾驭复杂的审计局面;二是选拔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审计人员。具体审计事项必须依靠审计人员查证核实,因此要充分考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专业特点,配备精通企业生产技术、经营治理、财务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到审计组中,才能保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才能对具体问题有的放矢。三是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的定性上,要坚持集体决策与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现场审计时,审计组要对重大的、敏感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对需要上报派出机构作出判断决策的事项,必须按照组织原则,在第一时间内向上一级组织请示汇报。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和评价尺度
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还不够明确、完整,还停留在传统的审计思维模式上,对审计评价尺度把握也不够统
一、规范。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灵魂和指南,要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把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标。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准确、实事求是。一是要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审计评价,要把职工薪酬、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科技创新、可持续性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和指标纳入评价范围。二是审计评价要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既要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律和行业特征来选择评价经济活动合理性的定性指标,又要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技术指标、工作业务标准和数据评价经济效益高低的定量指标相结合。三是对于一些扶持性或服务型的特殊企业,则应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审计标准、指标,如减亏力度、创收能力、服务能力等。四是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评价企业如何兼顾和注重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如何采取措施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系统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一般可以分为八大部分。一是开头部分,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二是简序部分,简要说明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及审计实施情况;三是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组织机构、员工人数及核算管理体制等;四是主要工作及业绩部分,包括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单位经营管理情况、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经营效益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和领导者任职期间的主要业绩;五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描述审计查证发现的主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事实,并简要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六是审计综合评价部分,对审计范围的经济责任情况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七是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被审计单位严肃财经法纪,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此外,对于因玩忽职守、不作为或乱作为等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法问题,应建议移交其他部门处理;八是结尾部分,包括落款、日期、抄报抄送单位等。
实践中,我们往往对三个细节问题处理不当。一是报告缺少主送机关,主送对象不够明确,不符合报告的行文风格和文书要求;二是对需要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致使审计成果得不到有效转化。三是对于不属于任期内的突出问题,未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披露,而是混同于任期内问题一并在报告中进行反映。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主送机关,笔者认为应该是谁委托就向谁主送。如果是组织人事部门下达委托书,审计报告的主送机关就应该是组织人事部门。当然,审计部门也可以采用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的“审计意见书”形式,主送组织人事部门。对于需要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一是审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程序办事;二是要注意移交问题处理结果的收集,要求对方反馈信息。至于不属于任期内的突出问题,可视情况采用“审计情况反映”、“管理建议书”等载体进行披露。
五、关于经济责任界定
对于企业领导人员,其经济责任表现为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所负有的责任,可以通过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重大经营决策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国家财经法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反映。也就是说,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在特定的岗位上应履行其职务所规定的职责、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指财务收支活动和与之有关的活动,而是包括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与全部经济活动有关的责任。
为了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业绩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在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划分时,关键是要界定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是否属于其任职期间的,要分析是领导责任、主管责任还是直接责任,可以细化到财务责任、会计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等。实践中,我们首先要确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挤掉水分和虚假成分。其次是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将主要经济指标横向与同行业水平相比,纵向与历史先进水平相比,初步反映资本保值增值状况。三是对比较的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分析,判断是主观不努力还是客观原因所致。在责任的界定方面,特别要注意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任期内责任与非任期内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定等。
六、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趋势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审计对象的审计业务类型,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制度的深化,一些观点、方法、作用也将发生深刻变化。一是体制上将更加独立;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本质上是权力制约,而非单纯意义上的经济监督,目前一些国家审计机关相应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局,一些国企的内部审计部门也相应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处(科),积极承担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二是内容上将更加丰富;通过“对人”的审计促进“对事”的目的,审计内容将延伸至社会公众和领导的满意度、社会分工和资源分配的公平度、社会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持度;三是标准上将更加规范;随着《审计法》修正案的发布,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也陆续出台,并且中央六部委正抓紧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中国内审协会启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制定等工作,都将大大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技术更加科学、更加规范。四是审计结果将更加公开;目前上至国家,下到企业正在逐步扩大审计结果的公开范围,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审计透明度,扩大社会公众知情权,让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更好地配合经济责任审计。五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作用更加明显;从项目的确定、信息的沟通、成果的转化到审计环境的营造等方面都将突出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二篇:关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关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摘要。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政府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深入发展,特别是随着2010年中办、国办颁布的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的出台,经济责任审计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是审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联系笔者工作实际,归纳分析了当前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思考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4-0138-02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独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是党和政府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进入了一个新的提高和发展阶段。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特别是修订后的审计法、2010年中办、国办颁布的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的出台,经济责任审计面临新的形势和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实践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审计方法逐步改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但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亟待我们加以研究解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缺乏科学性
审计部门每年接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多,而且任务过于集中,随意性大;项目计划中离任审计多,任中审计所占比例小,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审计计划安排时间比较迟,一般都在正常项目安排好之后,审计部门比较被动。尤其是对离任审计项目的安排,先离后审,有的离任半年或1年以后才安排审计,使审计变成了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够全面
一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或者绩效审计,是对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进行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审计人员的惯性思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把握不到位,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缺乏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全面审计。
(三)审计成果运用体现不充分
经济责任审计委托部门虽重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安排,但对审计成果的运用体现不充分,很难用在干部的任免和管理监督上;而且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必须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直接影响到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积极性。
(四)审计评价过于宽泛
目前,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经济责任的主体界定不准、界定不清或界定模糊,影响到影响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客观评价。如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除规定的直接责任外,只要是所管辖范围内的部门或单位出了问题,都笼统定性为主管责任,过于模糊,造成主管责任等同于没有责任。有的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有的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评价很难,难在审计不作出评价不行,因为领导干部关注这样一个评价结果。如果要审计部门作出评价,因目前审计手段有限,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仅靠审计部门难以发现,加大了审计评价风险。
(五)审计责任难以界定
2010年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新《规定》将领导干部责任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了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面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复杂性,没有统一模式,界定三个责任往往是统而概之,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特别是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同步审计,有关市县长书记经济责任中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直接责任具体怎么界定及如何取证难度大。
(六)审计方法还有待改进
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技术方法还停留在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层面。特别是大多数审计人员往往还是习惯于审查财务账册、凭证,不善于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不善于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不善于运用抽样审计的方法,以提高审计效率。对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对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全面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一)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
做好计划工作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需要审计,而审计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所有应该审计的领导干部都审计了。在当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如何制定计划,如何做到审计突出重点,加大任中审计的比例,这确实是我们需要很好的考虑和研究解决的问题。《审计法》明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组织部委托进行。因此,针对目前计划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年底,审计部门要在充分做好调查的基础上,提前走访组织部、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情况,为增强计划的科学性做好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使审计计划安排能考虑到审计部门力量和审计情况,变得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审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把组织部委托的项目与本部门的项目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审计。
(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扩大和深化审计内容是提高面效的关健。开展审计,要在深化内容上下功夫。一般审计多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关注单位财政经费使用中有没有问题。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单纯地审计财政财务收支上的问题,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它所关注的问题更广泛、更深刻。依据新《规定》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审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来评价和鉴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此,为了更加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具体事项,要更加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要实现由真实合规性审计向效益审计转变,努力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路子。把绩效审计作为深化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途径,是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内容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要注意对审计内容不能什么都管,否则超出审计法所规定的职责范围,会带来审计机关无法承担的审计风险。
(三)促进审计成果运用
充分运用审计成果,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为保障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2010年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在两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二是对干部管理监督部门运用审计结果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此,审计部门要提高审计质量,使审计成果有说服力,与党委政府、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符。党委、政府可以通过参阅审计结果尤其是任中审计结果报告,能够及时掌握家底和整个经济工作的真实和运行情况,提高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查处有严重违法和犯罪行为的案情以及潜在严重的经济问题,能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情侦破线索。在查办案件中,还可以根据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直接运用审计结果查处。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审计结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与干部任前公示制度结合起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监督的参考依据,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书面反馈给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审计结果要进行全面分析,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从管理、机制、体制和制度等方面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审计结果公开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不仅把审计结果送给被审计人所在的单位以及相关的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甚至应该向社会公开。通过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得到充分体现。
(四)把握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很关键的环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关系到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关注的主要有: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部门和责任人、社会公众。为此,要提高评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新《规定》强调审计评价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为了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必须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按照中办国办新《规定》,坚持三个原则,即:依法依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二是建立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合作,构建科学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形成一整体操作性强、科学客观的评价方法。既有利于形成口径一致、可比的审计结果,又有利于具体审计实践的灵活掌握和运用。审计评价准确与否,还要能经得起历史的验证,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五)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界定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就审计事项决定被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及其性质。新《规定》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审计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对其作出责任界定。为此,对经济责任界定,必须做到五个注重:一是注重坚持实事求是、权责相符的原则。对书记和政府主要领导必须同步审计,这是新规定的要求,审计中要更加关注书记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从而科学划分双方责任。比如:对经过党委会讨论的事情,归为书记的责任;对经过政府常务会讨论的事情归为省长、市长的责任,根据领导干部拥有的权力与实际的责任是否相对应,客观地界定党政领导的责任。二是注重调查分析,根据相关责任人的参与情况和所起的作用,分清党委政府、政府与部门、集体与个人的责任。三是注重责任取证,准确界定责任。不能仅从会计报表、账册和凭证中取证,还要探索从谈话记录、多方查询、查阅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获取证据,确保责任证据真实、充分。四是注重与被审计对象的沟通。在审计的全过程都要保持与被审计单位各层次人员的沟通交流,发现问题要及时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为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责任界定打好基础。五是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是党政领导干部,审计人员要站到一定的高度才能作出正确的评价,这对审计干部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审计干部不仅要精通审计业务知识,而且要增强综合分析能力。审计机关要重视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改进审计技术和方法
作为审计工作重中之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将提高工作效率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而要提高工作效率,关键就是要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必须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和特点,综合运用内控测评、审计调查、统计抽样、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座谈访谈等方法,还要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转变工作思路,更新审计理念,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充分利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的职能,促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篇: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从近几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的矛盾还较为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利用还未形成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理想,审计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高等问题。如何搞好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我结合个人审计实践,谈一下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1、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完善组织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度,通报重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研究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要加大对财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对财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顺利健康发展。
2、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逐步形成制度。尽1
快研究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范围、利用程序、利用形式(提拔奖励、打招呼、谈话教育、诫勉、调整职务以及免职等)等纳入办法范围,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的任免以及问责挂钩,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避免使有些领导干部产生经济责任审计不就是“走走过成”的意识。不断的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逐步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科学化、制度化、
规范化。
3、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审计质量市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加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关系到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政治前途,所以其审计质量高低至关重要。一是要严格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十六字指导方针,在“把握规律、规范行为、突出重点、保证质量”上下功夫,在每一审计项目实施上,要树立“精品”意识,把问题审深审透。二是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多组织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骨干外出培训、学习,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严格贯彻审计署6号令,在坚持现有的审计项目“三级复核,两级审定”的审计质量管理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审计组长资格认定、审计组长一定范围招聘和竞争上岗等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四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第四,要强化成果利用,把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用的必要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防范和揭露腐败的需要,同时也是干部考核与任免工作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必须充分利用好审计成果,强化审计功效,这也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根本。
一要扩大任中审计比例,前移经济责任审计关口。由于审计的时间相对较长,而组织上调人的时间比较集中,离任审计往往出现人已调走半年甚至一年,审计还没有审完的现象。审计成果无法在组织措施中得到体现,审计报告只能束之高阁,一审了之。即使查出一些问题,也是“马后炮”,由于种种原因,常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必须扩大任中审计的比例。同时,要把审计成果作为组织部门选聘和调整干部的必要内容之一,逢调必看审计报告,这样审计成果就能得到应有的利用,审计的作用就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要严格审计处理程序,确保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涉及许多部门,因此审计机关对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完整地报送相关部门,不能隐瞒不报,要充分发挥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