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
在全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
区人社局***(2018年7月20日)
各位领导: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为贯彻落实党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是进一步推动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区人社局将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确保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划转工作平稳、有序、顺畅。
一、改革准备情况
(一)总结合作经验。2001年《**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条)实施后,我省外资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原来地税系统代为征收,为共同做好征收工作,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过去10多年中,人社,税务部门一直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协作关系、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流程,在资金管理、信息流转、工作对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既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问题,能够为此次改革提供借鉴和指引。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一)建立完善推动职能划转的工作机制。区人社局将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改革任务的高度出发,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形成局领导牵头协调,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推进改革,确保从2019年起将我区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由税务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二)不断提升职能划转后的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险从参保、征收、账户管理到待遇支付的各个环节之间有内在关联,区人社局在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国优化完善各项经办服务流程,会同税务部门着手建设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项经办服务流程、信息一致、保证数据传递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确保职能划转后既能增强征收工作成效,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扎实做好职能划转过渡期内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基金征收、发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省政府下达的征收目标任务,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应发尽发,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工作中去,推动我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