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法制统计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行政许可统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1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4〕328号)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法制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府法发〔**〕4号)的要求,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行政许可统计报表(以下简称政府法制统计报表),保证了政府法制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但统计报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政府法制统计工作的质量。现将加强政府法制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填报政府法制统计报表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开展政府法制统计报表工作,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科学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重要内容和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之一,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工作切实抓好,落到实处。

二、政府法制统计报表种类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见附件1(政府适用)和附件2(部门适用);

(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见附件3(政府适用)和附件4(部门适用);

(三)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统计表,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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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报表责任和考核

(一)具体承办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注意填表数据的准确性,细致准确填表,特别要认真核对各项指标、数据之间的平衡。核表人要认真核表,仔细审表,严格把关。

(二)上报政府法制统计报表工作将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