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调查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为了摸清自2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的人口总量、结构及居住等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并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相对准确的依据,国务院决定在20*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年全国l%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77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20*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7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本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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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调查任务,成立金山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这次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金山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区统计局负责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支持有关工作。

三、关于调查的工作人员和所需经费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选调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其他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要搞好工作人员的选调和招聘。开展调查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区、镇(街道)分别列入各自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