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加强人才决定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适应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明确人才工作基本目标

(一)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意义。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势力竞争中具有决定性意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在人才。近几年来,我省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可喜成绩,但也还面临着不少问题:对人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人才规模较小,整体素质不高,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短缺,高层次人才较少,流失情况突出;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不完善,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入才在地区、行业和产业之间分布不合理;人才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创业环境尚需改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我省人才工作正处于整体开发、有机整合、全面推进的重要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原则,确立科学的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人才工程是第一工程、人才战略是第一战略的理念,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努力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将人才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本,不断强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和智力基础。

(二)人才工作的基本目标。把人才工作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努力,到2010年,使人才总量大幅增加、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党政人才能力明显增强,结构更加合理,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素质有较大提升;人才在地区、产业、城乡间的分布更加协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加健全;高层次人才流失的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才流动新体制、新机制初步形成,人才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人才成长、创业环境更加优化,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二、加强人才培养,促进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人才素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力实施《**省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扫除青壮年文盲步伐,加强农村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技术人才。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调整学科和专业结构,充分发挥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龙头”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着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高等院校和重点学科、知名专业。

实施“能力提升计划”,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构建多元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个人在继续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在职人员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做好选派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工作。继续实施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训项目。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在线培训,构建时时处处都能学习、.人人享有学习机会的学习型社会。

(四)着力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县处级以上的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围绕增强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构建党政领导干部核心能力框架。注重选拔年轻干部、高层次人才和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党政机关,使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更趋合理。着眼于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建设,要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培养职业精神,提高职业化水平。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经营管理者培训计划”,提高经营管理者驾驭市场、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能力,重点培养一批具有科学决策能力、市场应变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培养一批能够引领和推动相关技术领域快速发展的企业科技带头人。在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同时,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的提升。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科技研发机制,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构建基地——项目——人才一体化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知名专家和在国内、省内有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创新人才。到2010年,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的人才比2003年增加1.5倍,达到50名以上;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翻一番,达到500名以上;技术创新人才增加2倍,达到300名以上;高级专业技术翻一番,达到6万人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的比例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行动”,积极有效地整合、培育技能培训资源,构筑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在各类职业学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到2010年,建成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达到25万人,技师达到4万人。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实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相联系的政策,高技能人才应与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相应待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在企业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确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六)重视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农业职业学校(学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农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机械化学校和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远程教育,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素质。抓紧实施“百万农村人才”培训,每年培训10万人以上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重点培养一批熟练运用实用技术的种养业行家里手,一批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一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工巧匠,一批农产品营销能手,一批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注意保护和培养乡土人才。

(七)推动人才队伍协调发展。要不断扩大人才工作覆盖面,实现各类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要注意培养与**支柱产业及特色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人才,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使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党外人才与全省各类人才同步发展。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引导青年人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为青年人才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才工作,政府的各种人才公共资源要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平等开放,在人才政策上一视同仁。完善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过程中涉及的劳动保障、户籍、档案管理等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注重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

三、创新机制,用好人才

(八)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手段,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

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要把群众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进一步完善以群众意见为主导的党政人才工作绩效考核、日常考核、定期考核等方法,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责任制。尽快制定和完善党政人才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进一步完善能够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企业的行业特点、资产质量和业务类型实行分类考核,做到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破除以党政人才考核评价标准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考核评价的办法,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积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

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

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进一步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准入条件,发展评价组织,逐步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形成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评价、测评技术评价的人才评价系统。

(九)健全机制,用好人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华的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规范公开选拔办法,完善竞争上岗规定,逐步推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引咎辞职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重视妇女干部、非党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改革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办法,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和职业化。实行企业领导人员聘用制。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逐步推行经理人资格制度,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和目标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配置水平。拓宽选人视野,吸引国际国内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家的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进选拔方式,逐步推行聘任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实行竞聘上岗、以岗定酬,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对新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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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根据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要求,加强人才工作的法制建设,清理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现行人才政策,将成熟的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加强人才工作执法力度和监督落实。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维护人才和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设立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以及省院省校合作、滇沪合作,国外中长期培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的培养,留学回国人员项目资助。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个人、外资投入人才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入为保障、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及引进外资等为补充的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把人才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务必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人才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努力创造事业造就人才、环境凝聚人才、机制激励人才、法制保障人才的良好环境,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