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推荐五篇]

第一篇: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在吉木乃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吉木乃县副县长波拉提别克

2011年3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改革从耕地向林地的延伸,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特别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来自农民和基层的经验,它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有着同等重大的历史意义,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林业上的丰富和发展。通过改革,实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清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其意义不亚于当年的耕地承包。二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分配关系的重大调整,其实质是真正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不仅可使广大农民获得大量的生产资料和可观的家庭财产,还可为农民提供重要的创业平台和广阔的致富空间,顺民意、得民心、增民利、惠民生,是一项兴林富民的德政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三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林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释放林地资源、物种资源、人力资源的巨大潜力;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充分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有利于从整体上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全面提升林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

四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解决农民最关心的林地权属和利益分配问题,化解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农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可催生多种新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对帮助农民形成互助合作的良好风气产生推动作用。

二、明确要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中央确定的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前所未有的惠民工程。但是,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这项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面对全县艰巨的集体林改任务、状况各异的林情民情和历史遗留的各种矛盾纠纷,在林改中会暴露出一些矛盾和问题,我们要有个清醒地认识。今天与会的同志今后要直接参与林改工作,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明确目标,加快改革步伐。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区划界定的集体所有的商品林、公益林和宜林地。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多种经营形式并存,责权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体制和新机制。通过改革要实现以下的目标,一是确保农民得实惠。通过改革,要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激发农民造林、护林、营林的积极性,使林业真正成为农民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对农民该给的利益一定要给足,该减的负担一定要减够,各项服务措施一定要到位。这是检验改革成效的基本标准。二是确保生态受保护。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立足于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决不能以破坏森林、牺牲生态为代价,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守的基本底线。三是确保产业增效益。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宗旨。不抓生态建设,改革就会迷失方向。不抓产业发展,改革就会丧失活力。要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始终把兴林富民放在首位,积极培育带动农户多、综合效益高的林业龙头企业,真正使荒地绿起来、产业活起来、林农富起来,农村经济壮大起来。

第二,要搞好摸底调查,科学制定方案。调查摸底是搞好林改工作的基础,各项调查结果是制定林权方案和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林业部门要抽调技术人员积极配合各乡(镇)、村开展摸底调查。一要搞好森林资源调查。对所有集体林地、林木,包括集体统一经营的林木、林地,退耕还林地,已经流转的林木、林地和被非法侵占蚕食的集体林地等状况,都要逐地块核实林地权属、面积、蓄积和四至界线,并要分类统计,逐一建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晰,权属明确。二要搞好经营状况调查。即对已经流转林地、林木,要查清流转时间、流转形式、民主决策程序、承包方式、承包价格、承包期限等,并要找到涉及林木、林地流转的双方或多方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林改后不发生争议和纠纷。三要搞好矛盾纠纷调查。对林权有争议、合同有纠纷、群众有意见的林木、林地,都要一一查清核实,掌握争议和纠纷的焦点,并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化解调处意见,及时化解纠纷,排出争议,确保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要搞好参改人口调查。依法确认参改人员资格。调查摸底结果要以村为单位汇总登记,确保不重、不漏,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接受监督。调查摸底过程中,乡与乡、村与村、乡(村)与国有林场之间要确定好边界和权属,特别是集体林地不在本辖区内的,要与林地所在辖区乡(镇)场搞好协调,共同确认后要双方签字,避免出现新的纠纷。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出依据充分,具有权威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林改方案。乡(镇)林改方案由县林改领导小组审批,报县林改办备案。村组林改方案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第三,要规范操作,阳光运行。从组建机构、制定方案、会议动员、宣传培训、调查摸底、村民决策、划界分配、结果公示、签订合同、检查验收、确权发证等每个工作步骤都要制定具体指导意见,并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每阶段必须经县林改办验收合格方可转段。林改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从调查摸底、资源评估作价、方案制定到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林地属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策,林地属村民小组的,由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策。要严格执行“三签”、“五公开”制度。“三签”,即会议通知签收,参加会议签到,议定事项签字。表决事项他人不得代签。“五公开”,即做到改革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公开。重大事项必须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可以随着实践发展不断完善,但改革方向和基本政策不能随便摇摆,必须稳定农民的经营预期。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以往历次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对已经承包和流转的林地不能简单地推倒重来,要实行大稳定、小调整,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谁造谁有”的林地和退耕还林地,要按原政策规定及签订的合同执行。凡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如果签订的合同程序不规范,大多数村民对部分条款有异议的,应完善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严重损害大多数村民利益的,应予以纠正或终止合同。

三、强化措施,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渐进深化的过程,是一个示范带动的过程,也是一个突破创新的过程。这场改革事关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里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到县林改办备案。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林改档案管理的指导,确保林改的各种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及时、管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林改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案件,确保改革依法依规操作,积极稳妥进行。发改、农业、国土、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为林改工作搞好服务,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二要严肃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要坚决做到“林改五不准”:不准干部利用部门、政策、资金、信息、技术优势参股、入股;不准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转让林木林地与民争利;不准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或招投标、拍卖转让经营;不准干部暗箱操作,搞权力承包、垄断承包;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在林改工作中不能收取农民一分费用,这是硬性规定。同时,还要把林权改革与过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一系列政策衔接好,使改革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符合实际、符合民意。

三要搞好宣传发动。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搞好宣传发动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林改推进的时间阶段安排宣传工作,不同的改革阶段,宣传的内容都要有所侧重。宣传部门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宣传,使林改工作家喻户晓、林改政策深入人心。

四要确保改革质量。林改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宣传发动、摸底调查、方案制定、外业勘界、合同签订、确权发证,到档案建立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影响下一个环节的顺利开展,甚至影响到整个改革的进度和质量。县林改办对各乡镇、各村的林改工作要全程跟踪,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各乡(镇)要树立质量第一观念,做到进度服从质量,把“程序无漏项、数据无差错、边界无纠纷、群众无上访”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确保改革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县乡两级林改办要坚持把事前指导和事后检查、日常指导和专项检查、阶段检查和总结验收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要把林改工作列为督查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三个到位”,即:确保林改政策、程序、手续落实到位,时间、质量、稳定落实到位,制度、责任、奖惩落实到位。

五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林改是大事,是好事,也是难事,我们要把好事办好,不能因林改造成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林权纠纷的调处机制,及时掌握改革中的各种矛盾、不稳定因素和动向,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依靠农民自身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做到组内矛盾不出村、村内矛盾不出乡、乡内矛盾不出县,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县上下一定要统一思想,广泛动员,明确目标,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确保改革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陈洁平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陈洁平2009年11月16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的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安平书记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韶关市林业局副局长唐乾坤同志和韶关市林改办的有关同志亲临指导,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积极稳妥,全面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我市已具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的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门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这项工作,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充实了改革的具体内容,细化了改革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这些都为我市集体林权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明确的工作指导。市政府将两江镇列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后,市委、市政府和两江镇高度重视,林业部门加强了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乐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林改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基本完成了试点工作,两江镇的林改试点明晰产权1295宗,面积154438.91亩。通过明

1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发展,呈现农民高兴、干部拥护、领导满意的新局面。两江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一方面为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为全市的改革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另一方面,探索了有效措施和办法。两江镇在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了符合我市现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林业产权制度,创新了集体林发展模式,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在这次试点工作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如:两江镇政府,两江林业站,五山林业站,廊田林业站。先进个人有:张以社、黄元勇、邓小兰、黄会良、黄建明、李伟强、陈自平、徐连城、何其昌、蓝必强、罗健红、许明权、余梅峰、张志勇、管超云、杨永祥、林日标、李金泉、廖仅清、邓发发等。希望这些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今后的林改工作中再接再励,为我市今后的林改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二)明确任务,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我市林改工作根据《乐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这次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把原来一系列不完善的工作搞完善,把农民和经营者的山林“四至界限”搞清楚,把林权证发下去,真正落实山林经营主体;二是把林权权利人应有的权利、特别是经营权和收益权抓落实;三是把制约林业生态和产业发展的2基层林业管理与机制不顺的问题逐一解决好。我市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76万亩。这次要对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96%的265万亩集体林地全面进行现场勘界、公示、登记、绘图、填写表格、微机录入和发证,工作量非常大,涉及到17个镇(街道),195个村委会、7.7万户家庭、34.6万人口。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林改工作难度要有充分的估计,对面临的艰巨任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打好这一场硬仗。

1、认真把握我市林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分类经营方针,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快建设林业生态、产业和文化三大体系步伐,最大限度地促进森林资源增长、农民增收,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要求是。用2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配套机制完善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和“农民得实惠、生态得保护、林业得发展”的总体目标。

2、认真把握关键环节,稳妥推进我市林改工作。今年8月1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乐昌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林改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晰产权,确权发证;二是减轻负担,还利于民;三是放活经营,分类管理;四是构建平台,规范流转;五是落实政策,配套改革。为实现《实施方案》确定的林改目标,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定要围绕“确权、减负、流转、管理、配套、发展”这12个字做文章。

一是围绕明晰产权,切实做好确权发证这篇文章。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山林,重点是集体商品林及其林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集体宜林地。对纳入林权制度改革范围的集体山林,要通过明晰产权,把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并依法保护农民的承包权和处置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明晰产权决不是对过去林业经营方式全面推倒重来,而是按照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因此,在明晰产权工作中,要注意把握政策,按照“均股、均利到户,还权、还利于民”的要求进行。确权的方式也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已经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依法给予确权发证。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可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但必须均股分给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或通过公开招标、租赁、转让、拍卖等方式依法流转,均利到人。对各级政府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和已划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集体山4林,以及镇村集体林场、各种形式的联办林场和划给国营林场经营的集体山林(含林场协议林),维持其经营主体不变;对已流转的集体山林,要保持稳定,手续不够完备、合同不够规范的,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予以完善,维持经营主体。依法流转集体山林的所得收益,70%以上要均分给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余用于发展林业或其它公益事业。

二是围绕减轻负担,切实做好还利于民这篇文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个重要目的是促进兴林富民。要通过这次改革,切实减轻林农负担,真正做到让利于民、还利于民。农户经营自留山的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山林的收益,除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税费外,其余归农户所有。市委、市政府要求十分明确,这次改革后的商品木材收费(含育林金、维简费、检疫费、设计费、检尺费等),要严格按照每立方米不超过80元的标准执行,谁违反则追究谁的责任。

三是围绕盘活资源,切实做好规范流转这篇文章。推进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是盘活森林资源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林地和林木的流转交易日趋活跃,这对激活林业生产要素,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林业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因一些地方的无序流转,为林业发展埋下了很多隐患。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这次改革中要加以规范。在林地、林木流转中,各级要把握好几条基本原则:第一是必须依法。哪些林地、林木可以流转,哪些5不能流转,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第二是必须自愿。经营者承包的山林,由经营者自主决定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否流转,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对其经营的林地和所有的林木进行流转。第三是必须评估。除农户个人的林木流转可自行确定价格外,其他的均要按照《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规定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必须经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第四是必须公开。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从流转意向的确定,到流转过程的组织实施,都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当地森林资源资产交易中心进行,严禁少数人暗箱操作。第五是必须依法履行手续。林地、林木流转后,要及时签订流转合同,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四是围绕规范管理,切实做好优质服务这篇文章。规范商品林的采伐和经营管理,是调动经营者造林积极性的根本动力。集体山林确权到户后,只有赋予经营者一定的经营自主权,放宽对林木采伐的限制,才能调动他们投资造林和集约经营的积极性。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不违反政策规定、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给农民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要在坚持限额采伐、凭证采伐的前提下,逐步放宽对商品林的采伐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改进工作方式,优化服务质量,为农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我要特别强调的是,放活不等于放任自流。要认真吸取一些地方在改革中因放松管理而出现乱砍滥伐的沉重教训,切实加6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借林权改革之机盗伐滥伐林木、或以各种理由煽动群众毁林的恶性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并公开曝光,以教育广大群众,保证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平稳、健康进行。

五是围绕持续发展,切实做好配套改革这篇文章。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只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属阶段性的目标。配套改革与主体改革相辅相成。配套改革搞不好,我们所做的工作就会前功尽弃。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配套改革:第一,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构筑规范有序的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市场。要尽快建立集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登记、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于一体的资源流转平台,尽快建立森林资源流转信息库,逐步实现流转信息化、网络化。第二,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要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抓紧制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准入条件,尽快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第三,推动林业融资改革。金融保险部门,要按中央、省、市的要求,积极研究推动林权抵押贷款等融资工作的开展。第四,深化林业职能改革,努力构建以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为主体的林业管理服务新体制。林业部门要在这次改革中全面实行政企、政事分开,所办企业要彻底脱钩。林业行政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以及基层下属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尽快核定林业7工作人员编制,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要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六是围绕特色产业,切实做好增长方式转变这篇文章。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否成功,关键是看是否促进了林业的科学发展。要通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合理利用、有效开发森林资源,改变传统粗放的经营方式,提高集约经营水平,最大限度地开发林地的生产潜力。要把造林绿化与林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林业产业发展放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加快珍贵阔叶树种、良种油茶、竹子、人造板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的步伐,集中力量抓好一批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要逐步完善基地建设、产品开发、生产加工和市场销售一条龙的林业产业化发展体系,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

3、分步实施、稳妥有序推进我市林改工作。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2011年8月前基本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按时间要求,稳妥有序地开展好、完成好、分析好各阶段工作,确保全市林改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我市的实际,这次改革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发动,扎实抓好培训。这是开展林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林改宣传发动工作要贯穿于林改过程的始终,而且丝毫不能放松。要紧密结合林业产业发展、森8林资源保护,认真制定林改宣传方案,使方案细化到镇(街道)一级。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报纸、广播等途径,进村入户,着力在林改的意义、政策、经验、成效等方面进行广泛宣传。各镇(街道)要加强对村一级的指导,广泛发动群众,多组织村、组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此外,对外出务工人员也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联系,宣传、解释有关的方针政策,务求林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了解林改、支持林改、积极参与林改。同时,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参与林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市林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今天的动员大会之后,各镇(街道)要安排好培训,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学习林改方法,深刻领会政策法规。市林改办要认真落实培训责任,编制好培训教材,组织好相关的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能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统一的方法、规程和标准。

第二阶段。深入调查摸底,科学制定方案。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集体林权状况作深入的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按照“切实可行、充分反映农民意愿、符合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三个标准,来制定镇(街道)林改实施方案。市派出的指导组要认真指导镇、村两级按“权益平等”和“农民决策”的原则制定操作方案。这个方案既要考虑集体利益,更要注重群众利益,切实做到尊重历史,尊重实际,尊重大多数群众9意见。还有就是村(组)的林改方案出来后,必须经过村民大会半数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此外,各地在表决方案时,必须严格执行“四签两不准”制度。对于外出务工的家庭,也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沟通,严格办理委托代签手续。

第三阶段。严密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改革。这一阶段是林改工作的主体部分,也是关键所在,计划用半年时间完成。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根据林改实施方案,按照“市直接领导,镇(街道)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在两江镇试点工作中,两江镇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充分发挥林改工作队的职能作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时完成了林权改革试点镇的工作任务。培养了大批的林改技术人员,提供了可借鉴的试点经验和做法,为全市林改工作全面铺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要推行“终身负责”的包干责任制。要吸取1981年“山林发证”的教训,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这次改革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第四要加强督导。各地要按照省林改办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实行每周一督导和每周一汇报制度,以便及时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掌握进度,平衡推进改革工作。

第四阶段。严格检查验收,抓好查漏补缺。这一阶段工作拟用2—3个月完成。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后,市林改领导10小组要先行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韶关市林改办提交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并书面申请市林改办验收。市林改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省林改办提出验收申请,过了省的验收关,这项工作才算圆满完成。

(三)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确保林改取得实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各地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重处理好“三大关系”,确保林改取得实效。

1、处理好“管严与放活”的关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放活经营,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森林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林木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有利可图,允许林农以出租、转让、入股、联营、抵押等方式流转山林,充分挖掘林地的经营潜力,提高林地经济效益。各地既要对必须审批的事项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还要科学地“管”,不能一味强调“放”。“放”要放活,“管”要管严,守住生态安全这条底线。这次改革必须高举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两面大旗。即在严格管好公益林、保护好当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放活商品林经营,促进产业发展。这个顺序不能错,主次也不能颠倒。要吸取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历史教训。

2、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减轻农民负担,让利还利于民,使农民在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集体山林的确权,村与农户不可避免会碰上利益调11整的问题。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关键的是要妥善处理好集体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处理这个关系的一条基本的原则,是首先要保证农民的利益,确保农民多得利,得“大头”。林改之后,各级集体组织依然是林地的所有者。村委和村小组如果要取得更多的收益,就必须为林农搞好社会化服务,多渠道盘活林产资源,才有可能分享林业发展和改革的成果,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3、处理好“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的关系。这次林改是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全面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是从明晰产权入手,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给予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这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和基本政策。在这方面决不能各行其是,更不能随便摇摆。但在改革的方式和集体林经营管理的具体模式上,各地可根据森林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农民的要求等实际,由村组农民自主选择,绝不允许搞强迫命令,搞“一刀切”。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服务协调工作,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依靠行政手段强制推行。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各自优势,结合当地传统,尊重农民意愿,采取符合实际情况、各具特色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式。

二、加强领导,努力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入秋以来,我市多以晴旱无雨天气为主,火险等级居高不下,连续的干旱以及大风天气和冬季农事用火的逐渐增多,我市当前面临的森林防火形势将更加严峻。对当前严峻12的森林防火形势,省、市相继开展了专项工作督查,市人民政府也适时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令,要求从11月3日至12月31日止,全市统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为打好秋冬森林防火攻坚战,全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和要求,及早部署,提前安排,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工作头等大事来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时刻保持森林防火临战状态;要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积极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强值班调度和队伍建设,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对我市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公安要及时介入,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目的。要通过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和火烧连营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抓住时机,迅速掀起当前造林备耕高潮

当前已进入秋冬造林备耕时期,今冬明春我市要完成造林面积达9万亩(其中灭荒造林5.5万亩、迹地更新和低效林改造3.5万亩),营造林工作任务繁重,必须把今冬明春的造林备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由于我市前期持续干旱无雨,2010年造林备耕工作尚处于滞后状态。近几天我市各地均普降雨水,各地应充分利用此次有利时机,加大秋冬造林备耕工作力度,组织落实施工队伍,迅速掀起造林备耕高潮,确保今冬明春造林任务的完成。现就抓好今年秋冬造林备耕工作要求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当前造林备耕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各地要把今年秋冬的造林备耕工作,作为确保全面完成明年各项造林任务的重要工作来抓,硬仗来打。各级要全面落实好造林绿化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造林备耕工作。要把造林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乡镇(林场)、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充分利用雨后时机,抓紧炼山、清山和打穴整地,扭转前段造林备耕工作的被动局面。认真落实好造林绿化种苗,认真抓好明年造林种苗准备工作,加强苗木质量的监管,确保良种壮苗上山造林。

(二)大力发展油茶产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在梅州市召开的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议精神,今年11月4日,韶关市委、市政府在仁化县召开了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提出了5年内发展高产优质油茶基地50万亩的目标。按照韶关市政府的安排,我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为6.5万亩。油茶是我国特有的木本食用油料树种,近几年来,经过油茶科研人员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已成功选育出了一大批高产稳产油茶良种。随着油茶精深加工技术不断成熟,油茶产业比较效益不断上升,我国油茶产业发展已具备了发展条件和难得的机遇。目前,国家和省、市对油茶产业发展给予高度重视,出台了许多优惠、扶持政策,各地发展油茶产业的势头很猛,提出了具体的规划和发展意见。我市属“全国油茶林区划”确定的最适宜栽培区之一,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是振兴山区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就业及加速国土绿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据测14算,农户种植10亩优质油茶林,稳产期每年收入可达2万元。茶油其色清味香,不饱和脂肪酸含量高,长期食用茶油,对于心脑血管疾病具有很好的医疗保健作用,联合国粮农组织已将其作为重点推广的健康型高级食用油。油茶还具有很高的综合利用价值,茶枯饼、茶皂素、茶仔壳等乘余物,可广泛用在日用化工、制染、造纸、化学纤维、纺织、农药等领域。为推动我市油茶产业快速发展,一是抓好高产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从今年起,各镇要着手办一个50亩以上的高产油茶示范点,推动我市油茶产业发展;二是因地制宜,做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林业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适地适树,宜茶则茶”的原则,按照韶关市政府的安排,科学制定我市6.5万亩的油茶产业发展规划;三是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利用标语、横额、电视、报纸、会议等手段,广泛宣传油茶产品、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油茶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利用现有政策,积极扶持油茶产业发展。开发补充耕地的项目资金要向油茶产业发展倾斜,农信社要发挥小额贷款作用,扶持山区群众种植油茶,加速我市油茶产业发展。

同志们,推动新一轮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我市农村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一件大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全市林改任务,为我市林业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

同志们:

为传达贯彻全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落实2010年xx镇林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及措施,更好地促进xx镇林业平稳较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于今天召开“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林业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镇林业平稳、较快发展。据镇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就做好新时期林业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产业发展,谈几点意见:

一、摆正观念,提升认识,有效推进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可以说开展林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同土地家庭承包改革一样,具有历史性的意义,是继家庭承包后,基层农民的又一次大创造,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大创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县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林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有效推进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和千百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各村、各有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此项改革的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

1抓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镇人民政府成立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人大主席及分管领导分别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镇抽调领导和业务骨干组建办公室、挂村工作组、纠纷调处组、技术服务组、督查组,全面推进各村林改“回头看”工作。

三、强化培训,加大宣传,有效推进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报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大力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意义。各挂村领导、包村干部要下村指导,通过召开村干部、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和印发知识手册等形式,把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到户,做到全镇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形成合力。同时要搞好培训,这是保证集体林权制度顺利推进的关键,尤其是加强对各村林技员的培训。培训工作主要围绕林改工作的民主协商、化解纠纷、现场勘界、落实经营主体、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等各步骤作详尽的讲解。要让群众心中有数,积极支持配合林改工作。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效推进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第一、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是我们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还山于民、让利于民,使农民从改革中真正得到实惠,农民群众才有可能从长远发展考虑,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要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该给的利益要给足,该

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的服务要搞好。要保障农民群众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能包办代替、强制推行。同时,这项改革决不能以牺牲和破坏生态为代价,这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对在改革中出现的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占林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现有森林资源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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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原则。

四、总体目标

全村集体林地实施林权制度改革,在2010年到2011年两年时间内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监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