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管理落实现状

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的主要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我国《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指出: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国各地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这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安靖镇也根据自身情况,推出了6个特色项目。其中,

1、成立村民理财小组。落实到每个村,以社为单位选举村民代表,对本村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2、纪检公开信箱

3、网络办公。设立县长信箱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4、以村财务收支为主的村务社务公开制度。其中村务1个季度公开一次,社务半年公开一次。

5、便利服务代办点。每个村的会计为该村的便民代办员。

6、走访制度。这一制度是安靖镇在民主政治建设中所力推的一大特点。可以进一步拉近镇上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同时能更直接准确的了解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下级干部的工作情况。

沙湾村的民主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是:

组织领导机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议事决策机构——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

农户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

民主监督机构——村民主监事会

其他机构——村级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组织

在实地的调研中,我通过与当地村干部的交谈,对当地村民的走访等方式,从选举,决策,管理,监督这四个方面对沙湾村的民主管理落实现状进行了调查。

一、民主选举

村干部中的村长、妇女主任和文书是由选举产生。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任期为三年一届。在对当地村民的走访中发现,当地村民对村干部的选举是知情的,同时,绝大多数村民对选举流程是满意的。

二、民主决策

需决策的事项主要有:

1、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2、村民自治章程3、重大项目,重大工程4、集体资金使用安排5、有关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重大问题6、学习传达党、团的文件,精神7、土地流转、变更事项8、劳动就业,社会保障9、道路建设,电网改造

决策程序。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出民主决策议案——村两委联席会议审议——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农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民主监事会列席会议,监督决策的形成和执行,特殊重大事件报镇党委审批。

对违反民主决策规定的处理。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民主管理

村务管理。村务管理落实到组,有组长协调各个小组的日常村务管理。各个组长为该地段比较有威望的人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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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的政务公开也缺少硬性指标,往往是小事公开、大事不公开,项目公开、细节不公开,因而在具体工作中,监督也难以执行。

发展基层民主,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让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能健全民主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如何解决我国基层民主发展中的种种问题,进一步推进民主进程。发展基层民主需要首先巩固现有成果,解决现有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适应性建设,使民主制度更公开、公正和高效。因此,推进基层民主进程,要特别重视提高质量,着重要把现有民主形式组织好,使现有的参与渠道畅通高效。其次还要稳步扩大基层民主。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党发展基层民主的一贯要求。在巩固完善现有民主制度的同时,将民主活动引向社会生活更多领域,特别是那些群众高度关注、发生利益冲突比较多的领域。如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事项都应成为基层民主生活的内容,相关议题应交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县、乡党委和政府是关键。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新任村组干部、农村财会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使他们善于用说服的方法、示范的方法、服务的方法推动农村工作。要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应该逐步扩大参与主体、开拓参与途径、增加参与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要围绕群众高度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和重要事项,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