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进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法规类别】

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

驻政[2011]33号【发布部门】

驻马店市政府【发布日期】

2011【实施日期】

2011【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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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增加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认真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加大对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一是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布局,重点在交通便利和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区域集中建设一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社区二是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府储备供应制度,从政府储备土地中优先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三是落实保障性住房地方配套资金,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多渠道积极筹措配套建设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四是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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