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阶段性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市级林改验收工作完成近半之时,经市林改领导小组决定,召开这次阶段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做好市级检查验收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各项扫尾工作。在听取各县区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我讲二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等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们在林改工作中认真落实“省市统一指挥、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坚持“高位强势推进,重心下移,打牢基础”的主体改革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培训、方案制订、纠纷调处、确权发证、管理创新、后勤保障、督察指导八个方面的工作,强势推进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2009年5月31日,全市已完成了141个乡镇、22593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外业勘测任务,分别占全市涉及林改任务乡镇、村民小组总数的98.60%、92.65%;确权面积1226.72万亩,占全市集体林地面积1314.47万亩的93.32%;已确权到户65.6888万户,确权宗地154.0445万宗,平均宗地面积7.96亩;已完成输机128.3293万宗,占确权宗地总数的83.31%;受理纠纷3461起,调处3372起,调处率为97.43%;累计投入林改工作经费7966.524万元。完成了对5个县的市级检查验收,占全市总任务的45%。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林改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今年8月底必须完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同时启动配套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年上半年,各县区认真落实今年1月水富林改验收工作会议、2月28号林改暨林业局长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了回头看,查缺补漏和县级自查验收等工作,全市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整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市林改办积极筹备,精心组织,认真培训,统筹安排,把林改检查验收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及时启动了市级验收

去年林改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2008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的要求后,各县加大了工作力度,水富县于2008年底率先提出验收申请。市林改办根据市林改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拟定了验收方案,进行了样本抽取,从市林业局机关、各科室站所抽出50余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检查验收中要熟悉和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操作规程、《林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档案创建与收集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培训,针对《检查验收办法》中所设置的考核评分内容进行讨论,明确了检查验收中须把握的重点、要达到的深度,需把握的尺度;并分别从十个县区抽调了一名业务分管领导和一名技术负责人,通过再次培训后,参与水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检查工作,在对水富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的基础上,市林改领导小组于1月13日在水富召开了“××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二)以检查验收促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继水富验收之后,4至5月,市林改领导小组集中技术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对彝良、绥江、巧家、盐津四县进行了验收,除彝良县需进行较大整改后复查之外,其余三县一次通过了验收。通过随机抽样进行的定性定量检查分析,找准了林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从上午各县的汇报情况看,各县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都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拟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了专项经费,组织队伍开展整改,各项整改完善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从对水富县整改情况的复查结果看,各种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水富的验收工作,对各县的触动很大,一些以前没有引起重视的环节得到了重视。特别是2月28号全市林改暨林业局长会上,明确了验收时间表,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倒计时安排,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各县区积极自查和整改。开展了村村见面的自检自查、交叉检查和“回头看”,对一些被平时忽视的细节,进行了查缺补漏。二是市县林改办加大了督查指导的力度。市局挂钩联系各县区的督查组均到县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三是加大了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力度。在林业、司法、民政、地方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密切协作,加大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一些久拖未决的、涉及县与县、县与林场的林权纠纷(争议)调处有了实质性进展。四是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有了进一步规范。各县区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完善和规范林改档案。通过各县区的自查、整改,主体改革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验收情况的基本估价

从水富县开始,我们采取大兵团打歼灭战的方式进行市级验收,目的在于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缩短时间。对五个县的检查验收是认真的,是客观公正的,达到了以验收促整改的目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检查验收制度体系。

从五个县的验收结果看,各县始终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作为全县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作为衡量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来检验,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格局。结合实际,层层建立领导分片和部门挂钩联系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考核奖惩、质量评价、责任追究、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资金管理、双向承包等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做到了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技术服务到位;坚持规范操作,基本做到了“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面积确权率、确权到户率、宗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群从满意率等指标均达到了《检查验收办法》要求,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各级党委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林业部门是全力以赴的,各项准备是基本充分的,工作是基本到位的,成绩是突出的,成效是显著的。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不到位的地方。对改革范围,改革目的(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提升效益)的理解仍有不到位的地方。在《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力度和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的意见》(云办发〔2007〕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出台后,仍有只对集体人工商品林及宜林荒山进行改革的情况,试点阶段的乡镇也没有及时进行纠偏。对均山、均股、均利三种确权方式适用的条件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图省事,把集体统管山简单地以‘均股’的方式确权到户,没有向群众讲清楚三种确权方式的利弊关系,没有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就以‘均股、均利’的形式落实集体统管山的产权,没有把“均山”作为主要(第一)的确权到户方式进行确权。

2、部分村组《方案》不具针对性。关于方案,历次会上都在强调,采取印发“范本”、领导带头拟《方案》等很多措施来加以规范,但仍然是问题最多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方案过于简单。基本内容不全,村情、组情、林情、民意等基本情况不清;二是改革措施不具体。没有针对不同的林权类型提出具体的改革措施,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性;三是没有认真审核就批复。在一些方案中,存在数据矛盾、无中生有、逻辑错误、甚至违背政策原则的情况;四是缺少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3、集体统管山、乡、村、组林场改革不彻底,相关合同、协议不规范一是确权方式上,本应以“均山到户”为主,结果大多数搞成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没有以“均山”的形式实现初始产权分配,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导致确权到户率低二是缺少重要支撑要件。均股、均利中缺少必要的合同、协议等重要支撑要件,即使有、也不规范完善。

4、外勘技术不规范,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存在部分宗地面积达不到精度要求或出现整体位移,宗地信息因子填写错误,四至描述颠倒、含糊,林种、树种界定不准确等情况;新老林改软件对接存在差异。通过新老两个系统的对接,也检验出原有基础工作的精细与粗糙,有些就对接不了,出现林权证附图整体位移的情况,需要补充大量的基础材料,有的需要推倒重来。新的林改软件使用中,也反映出一些林改队员对新的林改软件系统研究不透、请教不够、运用不熟的问题,因此,在输机录入方面,一些县欠帐较大。

5、档案材料内容错漏,归类不清、管理混乱。有的反复涂改、补充,缺乏真实性,形式与内容不统一、不完整,材料之间相互矛盾,档案分类错误,大多数县两套档案未齐全。

6、纠纷调处不彻底。在纠纷调处上,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总是搞领导说了算,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林权纠纷。在国家与集体之间的林权纠纷问题上,总是一味追求国家应让利于民,不考虑林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尊重历史,不尊重事实,造成国有林地流失。从近期统计报表数据看,全市纠纷排查总数呈下降趋势,减少了一百多起,这些纠纷总数是如何减少的,需进一步查明原因,是原来统计错误、确实没有。是怕麻烦、图省事而隐报瞒报。还是调解了,而当时没有形成相关的记录资料而人为省去了。凡是调解过的林权林界纠纷,必须记录在案,做到有据可查,不能给今后的配套改革工作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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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等行为,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决定于6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绿盾三号行动”,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摸底排查,深入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的地区排查案件线索,摸清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二是打击整治,集中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专项治理森林资源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总结巩固,认真查摆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各县区林业局要高度重视,森林公安、资源林政要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清理,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我市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工作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希望大家继续保持昂扬势气,一鼓作气,扎实做好各项扫尾工作;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同志们的不懈努力,我市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工作一定能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