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9]66号文精神,我县被纳入第二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刚才,金融系统的张行长、肖主任、张理事长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最直接的金融机构,我县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加强管理,改进信贷服务,各项业务得到了较快发展,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到今年10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13.5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55亿元,实现帐面盈利529万元。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在我县金融服务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为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担当起了主角、挑起了大梁,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农村信用社在生存发展、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现行产权制度、管理体制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大决策,在去年8个试点省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包括我省在内的21个省(市、区)进一步纳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前一段省政府、市政府召开的专门会议已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县农村信用社年底前要达到改革第一阶段要求,即除建立或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外,最主要的就是要达到享受国家票据政策的入口要求,以便明年3月份能第一批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

要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据测算我县农村信用社要达到取得国家资金支持的标准,需要增资扩股或清收不良贷款1.42亿元,只有达到要求后,全县农村信用社才能够得到央行优惠票据,优化农村信用社信贷结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对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这次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抓住难得的机遇,迎难而上,齐心协力、集中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圆满完成这次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吃透精神,把握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是解决产权问题和监督管理体制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文件精神,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以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为重点,围绕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这一首要目标,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真正成为服务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更好地支持我县农村经济,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按照这一指导思想,我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把握好“四个重点”。

坚持“四条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现体制、机制的转变,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竞争的市场主体。

第二,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无论产权结构和管理模式如何改革,其经营方向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必须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偏离了这一方向,就背离了改革的宗旨和目标。

第三,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必须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改革,明确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好各级政府和银监办、县人行等有关部门以及农村信用社的积极作用,落实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

把握好“四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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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狠抓业务经营不放松。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确保改革、发展“两不误”。改革期间,农村信用社都要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任何网点都不得停办业务或者限付、停付。要进一步做好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大力推广适应农户需要的信贷品种,解决好农民“贷款难”问题。强化日常管理,大力开展收贷、收息和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做好各类案件防范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

(四)认真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我县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要把防风险、保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和化解风险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建立支付风险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确保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银监办、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控,对出现支付风险的要及时预警、预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防止发生挤提事件。要建立风险情况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风险情况和可能引发风险的重大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县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凡是未按县政府要求做好工作,出现风险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在改革措施和工作目标的制定上,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在追偿农民欠款、增资扩股等问题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特别是不能强迫农民入股,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农村信用社要把稳定思想、稳定队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职工的思想疑虑,自觉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同志们,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工作中会出现不少的困难与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动,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各项任务。(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