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一)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呈现“三难”、“四多”

我县的特殊人群主要表现在留守儿童和两劳回归人员两种。

1、两劳回归人员表现在“三难”。管理难。以我县乡镇司法所为例,人员严重缺编,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乡镇司法所应配备至少3名工作人员,然而,目前实际人员只有1人,即使这样,日常工作中干部还要一兼多职,经常去从事非本职工作,矫正力量明显不足;就业创业难。当前,社会整体就业形势严峻,特殊人群在申请较好就业时,往往存在职业歧视、身份歧视,使特殊人群难于溶于社会,难以通过自身工作自食其力。此外,针对当前一部分刑事解教人员、服刑人员的创业需求,还存在社会提供的平台少、优惠也较少等问题,去年,我县接纳刑事解教人员、服刑人员431人,实际安置320人;安置难。政策优惠落实有难度,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安置服刑人员、刑释解教对象就业的企业,在税收、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而实际超作和落实难度较大,难以调动安置工作企业的积极性。

2、留守儿童表现在“四多”。我县是农业大县,农闲时间青壮劳力要么夫妻成对,要么男方一人外出打工,这样会产生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隔代抚养隐患多。留在农村的,多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他亲属抚养,但由于祖辈多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对儿童的抚养、教育往往力不从心,多限于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疏于精神引导和道德管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心理偏差和性格缺陷多。由于父母关爱的缺位,留守儿童长期缺乏亲子情感交流和指导,这些孩子产生孤独、自卑、叛逆、不合群等消极心理,形成任性冲动、为所欲为、敏感多疑的性格,难以建立对社会、对人群的安全感和信任感,难以形成对规范和道德的认可;违纪现象多。留守儿童还未成年,他们会思念父母,同时担心受歧视,长此以往会产生心理障碍,学习缺乏自觉性、上进心和自制力,表现为迟到旷课、成绩欠佳,违纪违规现象严重;不良习气多。留守儿童极易受到周边不良环境影响,往往沉溺于网吧,目前,在校中、小学生70%都有上网经历,30%沉于上网,导致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他亲属无法管教,从而染上抽烟、喝酒、说谎、花钱大手大脚等不良习气,甚至结成小群体,参与打架斗殴、偷盗勒索、赌博淫乱等行为,成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高危人群。

(二)社会管理难度呈现“三加大”

1、化解社会矛盾的难度加大。近年来,医疗纠纷增多,去年,仅县一院、二院、三院就发生较大医疗事故30余起,事故发生后,群众情绪偏激,提出经济赔偿要求高,往往多人围堵医院大门,甚至限制医生、院长自由,严重妨碍医院正常工作,化解难度很大。另外,诸如企业改制、土地拆迁、复转军人及非法融资方面问题引发的群众事件,涉及部门多,问题具体,化解难度很大。

2、人口管理难度加大。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自由人增多;大量的剩余农业劳动力涌向城镇寻找就业机会,暂住人口大量增加。以我县水冶镇为例,全镇共10万余人口人,仅去年,流动人口就达8500余人,实有人口管理难度不断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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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村级民调力量薄弱

村级民调主任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积极性不高,现行调解的“以奖代补”政策,调成一般矛盾纠纷30元/起,大的50元/起,群体性事件100元/起。这个标准不足以调动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村级民调主任文化程度、法律水平、业务能力普遍不高,调处方法还按照民俗习惯、实践经验等开展工作,虽然部分矛盾能够化解,但很多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或者留有后遗症,甚至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群众法律懂的少,了解法律渠道有限,因为不懂法、不知法出现矛盾纠纷现象经常发生,迫切需要通过一些途径学习法律,从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作者:金鹏信息网格化软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