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移民搬迁安置政策明白卡
一、搬迁对象
1、居住在滑坡、洪水、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的农户;
2、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交通和基础设施落后地区的农户和农村危房户;
3、居住在旅游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区内,对生态环境存在潜在威胁和负面效应的农户;
4、因水库修建、交通、管道运输、高压输变电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受到影响和威胁的农户。
二、对象审定。由农户申请、经村组评议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实地勘测初审,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三、时间界定。2011年1月1日之后的搬迁安置户。
四、安置方式
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统一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以统一安置为主,推行“进城安置、集镇安置、社区安置、产业园区安置、支持外迁、分散安置”六种搬迁安置方式。鼓励有条件农民举家迁入城镇置房定居。
五、补助标准
1、建房补助标准。分散安置户每户补助3万元,统规统建的集中安置户,按60、80、100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搬迁户分别负担1万、2.5万、4万,其余全额补助。其中特困户(五保户)每户补助4.8万元。
2、安置地基础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补助。由省、市发改委牵头,统一整合以工代赈异地搬迁、扶贫移民搬迁、国土、电力、交通、教育、水利、卫生、文化、体育、通信等各类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安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规模控制
移民搬迁安置户建房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0.25亩,自建房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旬阳县农村建房管理办法)。鼓励统规统建多层安置楼,节约用地。安置房达到“结构柱、地圈梁、现浇板、砖混房”基本技术标准。
七、优惠政策
移民搬迁安置户或承建单位享有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政府性基金等23项优惠政策,具体按省政府《关于印发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省政发[2012]4号)文件执行。
旬阳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印
扶贫移民搬迁的相关政策
作者:扶贫办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8年08月19日点击数:
移民扶贫是解决生产、生活条件和自然环境尤其恶劣地区贫困户解决温饱及至脱贫致富最直接、最有效的扶贫方式。也是一个时期内贫困户治穷根的唯一途径。
移民扶贫的基本原则是:
1、对象必须是贫困户,当前一个时期内必须是居住环境恶劣贫困户、无房户、危房户、草房户、五保户;
2、必须坚持贫困户自愿申请、民主公开、公正;
3、必须坚持有土有业安置;
4、必须坚持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5、必须严格执行“5+1”的建房补助政策,即一户5000元,一人1000元。
我县的移民扶贫政策(旬政办发[2005]141号文件):
一、扶贫移民对象:
1、居住在边远地区、海拔在800米以上高寒山区和陡坡峡谷地带,生存空间狭小,生产生活环境恶劣区域的贫困户;
2、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信息闭塞,修路、拉电、通水一次性投资过大,群众就医、子女上学不便的村组和贫困户;
3、滑坡走山等地质灾害多发区,无法在当地生存的贫困户;4资源贫乏,难以形成主导产业,无稳定的收入来源,人均纯收入在882元以下的低收入户,重点是人均纯收入在637元以下未越过温饱的贫困户(剔除五保户)。
二、移民接收地必须具备条件:
1、整体越过温饱线,并具有调剂解决土地(包括租赁或转让承包地、集体机动地、新修农田)能力的村,原则上集中安置在扶贫重点村;
2、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教育、医疗件较好,无地方病的地区;
3、民族民俗相近,民风淳厚,干部群众有安置意愿的村组;
4、有较好的资源条件和开发前景,能为迁入户提供可开发的立地条件。
三、规划及建设标准:扶贫移民安置要以集中为主,安置点规划要实行大集中、小分散,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要坚持:“两难一高”(避高避猾、高于洪水线),同时要从群众生活实际出发,给群众留出发展空间,方便群众生活。移民集中安置建设,必须达到“五到村”(即:电、水、路、医、校)的要求。移民建家采取政府补助,群众投劳亲友帮工的办法,由户主按照规划组织施工,搬迁户要本着节约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的要求,对于确需占用可耕地建房的,占地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对于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占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要重视新建房屋构造设计,注重实际、实用,体现民居特色,提倡建造坡顶房屋,各户建房控制在3层以下。
四、优惠政策:
1、资金补助实行“5+1”,即一户5000元,一人1000元,非贫困户迁移只享受当地的优惠政策,不享受政府的补助资金,也不实行挂牌管理;
2、搬迁户原居住地的承包地、退耕还林地和荒山荒坡要坚持谁造谁有,有偿转让,长期不变的政策;
3、对搬迁的贫困户、灾民、难民实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免征搬迁户建房宅基地、圈舍建设耕地占用税(购房户减免契税),免征建房采伐木材育林基金;免征建房占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扶贫移民集中安置总占地要纳入乡镇土地利用计划,并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
4、扶贫移民搬迁户在乡镇、村公路沿线建房按规划留足空间后,交通部门不得收取占道费;
5、国土、城建、交通、安全等部门对移民安置点和移民户宅基地的规划、勘察设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6、迁入地不得向搬迁户追收过去的拉电、修路、引水等集资款项;
7、迁入户办理户籍关系和子女入学手续享受与当地群众同样政策;
8、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
9、扶贫搬迁户优先享受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扶持,进行修田造地,发展优势产业;
10、搬迁户优先安排科技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岗前技能培训。
关于印发《旬阳县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作者: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点击数:185旬办发[2011]27号中共旬阳县委办公室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旬阳县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旬各单位:
现将《旬阳县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中共旬阳县委办公室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7月1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移民办旬阳县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安康市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安康市2011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省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旬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分类指导、相对集中,统筹规划、产业支撑,基础先行、服务配套,有业安置、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与农民进城入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集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区域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利用10年时间使县境内地质灾害区、洪涝灾害区、环境恶劣区、落后贫困区、重点工程区的住户和农村危房户分阶段全部得到搬迁安置,住进安全、经济、实用的房屋,过上富裕、和谐、安康的新生活,全县城乡面貌全面改观。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城乡,科学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着眼长远,科学论证,总体布局,分步实施。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地质灾害和其它潜在自然灾害等因素,科学制定规划,优化城乡布局,有效配置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搬迁规划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用地布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居民居住规划与全县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
(二)政府主导,农民自愿。镇人民政府是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农民群众是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受益主体。要在紧紧依靠搬迁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优惠政策、加强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一系列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选择搬迁方式、搬迁地点和搬迁时间,不搞强迫命令。要正确处理“农民自愿”与“服从规划”、“强迫命令”与“引导服务”的关系,让搬迁户积极向安置点、中心村、重点镇和县城安置小区集中。
(三)避灾减贫,有业安置。把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贫困人口、实现长治久安作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移民搬迁农户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能力建设、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六大建设,缩小发展差距,促进持续发展。采取发展现代农业和
二、三产业、加大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设置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发展产业、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千方百计增加收入,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四)分类指导,集中为主。根据搬迁户不同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经济基础及生活习惯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进城安置、集镇安置、社区安置、园区安置,支持跨省市外迁。坚持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移民搬迁集中安置比例不低于搬迁总数的70%。鼓励统规统建、统规联建或统规自建,尽量节约用地。
(五)政策扶持,市场运作。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政策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要把移民搬迁安置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集镇建设、新农村示范镇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在保证移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安置小区典型示范的前提下,尽力降低搬迁安置投资成本,减轻搬迁户经济负担。
(六)公开公正,阳光操作。根据移民搬迁安置确定的范围和标准,确定移民搬迁对象要做到公开公正,实行村评议、镇申报、县审批的“评议审批”制度和村、镇、县“三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补助标准,到户建房补助实行“一卡通”,杜绝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三、目标任务
按照旬阳县2011—2020年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到2020年,完成移民搬迁安置43928户167184人,其中2011年保证完成3500户,14000人搬迁安置任务(各镇具体任务已以旬政办发〔2011〕88号文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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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县绩效办要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对镇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并设立单项奖;各镇每月上报一次移民搬迁安置进展情况,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把移民搬迁安置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并将工作情况通报全县。
4、建立公开运行机制。要严格按程序搞好民主评议和村组公示,认真化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的各类矛盾,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贪污、截留移民搬迁安置款物。对工作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建立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程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有实力、有资质的地产商参与统规统建的安置小区建设,要严格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造价审计制,所建房屋限价出售给搬迁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