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补贴政策

来锡就业大学生可申领租房补贴

为鼓励和吸引大学生来锡就业,为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服务,从2012年3月7日起,我市对来锡就业大学生实施租房补贴。凡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外租房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可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

大学生租房补贴由所在企业代为办理,由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和发放。咨询电话:0510-12333,0510-82823067,0510-81822573。

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

大学生租房补贴申领审核办法

为鼓励和吸引大学生来锡就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落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制定申领审核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市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纳税的各类企业。

二、适用对象

与上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上述大学生在外租房的可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

四、补贴期限

大学生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即从大学生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外租房之月起,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

五、申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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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进行审核,凡有徇私舞弊、不负责任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和大学生提供

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严禁虚报冒领,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