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区和农村基层警务公开工作的几点思考
思考之一:要打破思维定势,立足现实,不拘形式,谋求警力部署、警务室设置和群众治安需求的有机统一
当
前,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面临的基本现实是警力总量少、治安任务重、勤务模式不科学,必须基于这个现实去谋划,去研究、去开展。而首要的,则是破除一些观念上的局限和思维定势。
1、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主体不仅是派出所的社区(驻村)民警,而是对巡警、交警、刑警等警务力量的科学整合。社区和农村警务的基本内涵可以理解为一种警务模式的变革,即从发案—投入—破案的被动反应型向投入—预防—减少犯罪的主动进攻型转变。这种警务模式要求,派出所、巡警、交警、刑警、治安、国保等警务力量都要把工作的倾注点放在警务区,最大限度地警务前移,共同以维护警务区治安为己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警民和谐的目标。因此,在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中,要对各种警务力量作通盘考虑,科学布警。基本设想是:以警务区为立足点,科学整合警务资源,既要考虑各部门、各警种的业务特点,实行分层次管理,更要从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大局出发,推进派出所、巡警、国保、禁毒、交警进驻警务区开展工作,实行捆绑式办公,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合力,实现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由过去社区警“单打独斗”向各警种“齐抓共管”的转变。
2、警务室设置的依据不仅是地理区划、人口数量,更主要的是依据警务区治安复杂程度,实行分类设置。这种主导思想主要是为了避免平均用警、机械性地设置警务室,而是将警力投放、警务室设置到公众最需要、最易发案的时空,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到面,既缓解了派出所警力紧张问题,又节约了警务室建设的成本。基本设想是:在治安复杂的警务区、撤乡并镇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重点企业、重点学校等处,设置一类警务室。一类警务室在硬件建设上要有标牌标识、基础簿册、工作制度、警务公开图板、警务装备、便民设施,达到规定的“六统一”标准;软件上要实现多警种联勤,24小时值班备勤,治保会、联防队、保安队、司法办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等工作。在治安相对平稳的开放度较高的杂居区、“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设置二类警务室。在二类警务室即警民联系点,可以依托社区和村委会,合署办公,也可以租借房屋,在硬件上要有标牌标识、警务公开板、基础簿册、必要的办公设备,达到“四统一”标准;软件上要整合各种综治力量,开展治安联防。在治安稳定的以纯居民住宅为主的生活社区和村屯,设置三类警务室。三类警务室即流动警务车,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夜晚和群众聚集时段,定期巡回,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和治安宣传,提高见警率。
3、社区(驻村)民警勤务方式、勤务时间不是固定的,而是弹性的,是由群众的治安需求决定的。基本的时间要求是:一类警务室要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开门接待群众。社区(驻村)民警每周不少于三个半天在警务室工作;二类警务室要保持工作日有人开门接待群众,社区(驻村)民警每周不少于两个半天在警务室工作;三类警务室要每周组织1—2次巡回,社区(驻村)民警不少于1个半天的接待群众时间。基本勤务方式是采取入户走访和巡逻盘查相结合、群众工作与敌社情动态搜集研判相结、服务群众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相结合等,工作方法要灵活、措施要管用,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凸现。
思考之二:突破警力瓶颈,必须在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的基础上,着力于警员素质的提升、科学用警和民力开掘
警力不足是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瓶颈性问题,也是当前公安机关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事实证明,通过增加警察编制,提高装备水平,并不能有效遏制犯罪率上升、案件高发态势,而受财力的限制,增加编制、提高装备水平的空间很小。社区警务理论认为,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遏制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社会。就社区而言,警察人数的增减与发案数、破案数没有绝对的正比关系,抑制犯罪的关键在社区而不在警察。因此,社区和农村警务必须处理好公安机关内部挖潜与促进警务工作社会化的关系,通过深化警务改革,密切警民关系,不断改善社区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1、立足自身,内部挖潜,对警力配置、警员素质、警务机制等诸要素优化组合。优化警力资源配置,人尽其用。一方面,要按照“做精机关、做强基层”的思路,使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警力配置集约优化,充分考虑民警个人素质特点和队伍整体需要,注意新老强弱合理搭配,优势互补,提升社区(驻村)民警的战斗力;另一方面,基层公安机关要根据现有警
力状况,从治安需要出发,将新增警力优先保障警务区警力需求,使之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提升警员素质,人尽其能。深入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采取集中培训、远程视频教学、专家授课、以会代训、典型示范、编撰《社区民警工作实用手册》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重点抓好人口管理、群众工作、情报信息、安全防范、调解民事纠纷、办理案件等业务技能和体能训练,使
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得到提高,实现“一警多能”。科学用警,人尽其责。立足日益动态化的治安形势与传统的协作配合机制不相协调的矛盾状况,进一步完善警务协作机制。在纵向上,机关科室与派出所实行工作捆绑,把业务指导与直接参与结合起来,把对上考核与对下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工作绩效,达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在横向上,实行相邻派出所片区联动机制。以治安复杂、人口流动性较大的中心集镇派出所长为片长,集中指挥调度片区内警力,联合处理片区内的重大警务活动,从而节约时间,节约成本,缓解派出所的警力紧张,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
2、开掘民力,外部挖潜,对各种群防群治力量进行科学整合,促进社区和农村警务社会化。要依托警务区、社区(村屯)小组、居(村)民户三层治安力量,建立一个打防并举、攻守兼备、动静结合的警务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警务区自治的原则,把公众希望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的意愿转化为参与、支持治安工作的热情,编织起以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调节为特色的群防群治网络,形成维护治安我有责,我为治安多出力的局面。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建立以派出所为主体,以社区(驻村)民警为骨干,以治安中心户为依托的警务区防范网络,组织群众开展以“防盗、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范工作,减少可防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组织党团群组织、宣传部门和司法单位,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深入警务区,举办法制讲座,送法上门,提高警务区群众的法制意识。建立民事调解网络。建立警务区纠纷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消除警务区不和谐因素,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建立健全违法青少年和“两劳”回归人员帮教网络。帮教违法青少年,帮助“两劳”回归人员就业,减少社会隐患。此外,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开发公益岗位,利用专职治安员协助警察开展巡逻救助、防范宣传、调解纠纷等非执法活动,置换警力,也不失为一条警力向民力延伸的有效途径。
思考之三:归结制约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深入开展的诸多因素,最根本的还是缺少一种向基层倾斜的利益导向机制和规范化工作流程
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关键是民警要沉入警务区,贴近群众,服务社区。而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区民警“怎么下、怎么干、怎么考”的问题。
1、建立向基层倾斜的利益导向机制,解决民警不想下、不愿下的问题,形成栓心留人的“洼地效应”。搭建工作平台。即加强警务室建设,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创造条件建立规范的警务室,既改善社区(驻村)民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又便于群众报警、办事、求助。建立激励机制。加强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给予强力支持;在表彰奖励上向基层一线倾斜,每年要对社区(驻村)民警进行评先选优,对业绩突出、长期从事警务区工作的民警,在提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心系民警的安危冷暖,千方百计地改善他们的办公条件,关注他们的家庭和生活,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落实装备配备。尽快按标准将基层一线民警所需的必配装备配发到位,尤其是边远地区驻村民警的交通工具,要因地制宜、抓紧落实,保证和推动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建立规范化工作流程,解决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形成科学、严谨、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规范,明确社区(驻村)民警的人口与阵地管理、巡逻防控、搜集处理敌社情信息、处警办案、联系与服务社区等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加强警务区实有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害部位、重点行业、出租屋的管理,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从发案中查找漏洞,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上做文章,使其工作操作程序化;把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做为衡量工作的根本目标,以群众满意率定优劣,使其工作指标数字化。
3、建立公平公正的考评机制,解决“怎么考、怎么用、怎么奖”,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先罚后”工作导向。现在的考评方法过多偏重于簿册登记记录,实地随机性抽查考核不够,结果往往不能客观反映不同警务区之间绩效的优劣高低,甚至挫伤部分民警的积极性。因此,目标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明确具体、科学合理,综合考虑警务区大小、治安复杂程度和群众治安需求,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配以相应分值,高低区别,表现直观;工作绩效与先进评比、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等利益紧密挂钩,依据工作绩效举优黜劣、奖勤罚懒、唯绩是举、以绩定利,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关系亲疏、不搞安置照顾,建立起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不搞形式主义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二篇。基层央行推进政务公开的思考国务院于2007年4月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并印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冠以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要求政府部门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民银行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随即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银发[2006]144号
,同时分行、各省中心支行也下发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对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了大力推进基层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进程,我中支在这一领域组织了课题研究。
一、现阶段基层央行政务公开工作现状。
现阶段,人民银行一些对外窗口部门已经开展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工作,但仍处在初级阶段,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载体、方式等方面和环节都没有得到规范。
(一)政务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多数群众包括我行的干部职工不知道,何谓政务公开。政务公开的程序、内容、方式等更不了解。
(二)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没有按照要求做到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每个部门没有完全设立政务公开信息员,以至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机制也没有成型。
(三)没有明确的政务公开目录,即各科室对所要公开信息的内容不明确,不知道那些该公开那些不该公开。
(四)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考核机制不健全。基层央行基本处在没有政务公开信息包送机制的状况下,对政务公开的考核机制更不存在。
(五)政务公开载体、方式单一。由于没有政务公开的经验和基础设施的特定建设,造成政务公开的载体仅限于内联网、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政务公开方式多以以往惯例为主。
(六)政务公开程序缺失,没有建设明确的政务公开程序。
(七)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对以往和现阶段的政务公开工作没有明确的监督检查机制,对于相关的处罚和奖励机制同时缺失。
二、对于基层央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建议
政务公开工作是上级部门掌握金融改革发展和运行情况的重要渠道,是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及时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的有效手段,是各部门交流经验、加强联系、上下沟通、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方式,政务公开工作是人民银行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基础,基层央行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基本做到辖区内金融机构能够熟知央行政务公开的内容、载体、方式等,能够及时、快速、准确地找到想要了解的金融信息,并要求辖区内全体员工都能够了解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建立政务公开报送体系,即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每个部门都设立政务公开信息员,定期有信息员报送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汇报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县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定期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中支汇报工作。横向要与政府政务公开部门建立定期的交流学习、联系机制,及时沟通避免信息公开口径不一致。
(三)根据上级行的要求,积极探究本行的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对外行政审批执法收费内容、政策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以及职能单位、责任追究、投诉举报等内容都要公开。具体有:(1)上级行和本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根据总、分行要求需向社会告知的,由总行制定的投资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政策汇率政策等金融政策,以及适用于黄金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贷征信市场等的规则和规定(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需要向社会告知的汇率政策和外汇业务(包括结售汇、结售汇对私、因私购汇远期掉期、外币代兑)市场准入等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4)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办法或实施意见;(5)为贯彻执行总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信贷征信市场管理等金融政策而制定的工作意见、指导意见、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6)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乡镇国库业务的审批程序及应履行的手续(7)经营流通人民币企业审批、装帧人民币初审等行政许可事项(8)各级行依法行政开展业务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9)各级行依法行政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需广泛征求意见的(10)同政府以及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的涉及金融方针政策的事项等;(11)各级行政务公开办事机构的名称、权限范围和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办公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等。
(四)进一步
第三篇:关于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思考关于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xxxxx(xxxx公安局莆田351100)
[摘要]警务公开能够使公众有效地参与警务活动,是确保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和公正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能够有效地促进警民关系的良性互动,推进公安事业向前发展。文章从公安机关警务公开的基本理论、实行警务公开的必要性,对当前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途径,提出三大方面的思考。[关键词]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思考
警务公开能够使公众有效地参与警务活动,是确保公安机关公正执法和公正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要真正实现人民公安为人民,首要的就是把公安工作臵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行警务公开,了解人民群众所需与所想,从人民群众最希望公安机关做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才能促进警民关系良性互动,推进公安事业的发展。
一、警务公开的涵义、原则与程序性规范
(一)警务公开的基本涵义。
公安机关的警务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所开展的工作,主要包括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警务公开是指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工作及其运作过程等所有与警察权责有关的信息,以各种适当的形式公示于社会、社区或告知权利人。
(二)警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公安机关的警务公开行为在行为构成要件上,应当符合法律的有关具体规定,其价值取向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即警务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对象等都应当合法。
2.适时原则。公安机关在警务活动中行使警务公开权力履行警务公开义务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做到及时公开。
3.适度原则。警务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时间、方式、对象等诸要素,应当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与法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相一致,立足于保护公民权利,寻找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点。
4.告知原则。在警务公开工作中,除了依法应当保密外,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应当把相对人或社会公众等主体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的内容明确告诉他们,足以使权利人知晓。
(三)警务公开的程序性规范。
1.警务公开的时机。警务公开的时间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警务工作,分别确定。一是治安管理处罚。可以分为治安管理和治安处罚两个阶段。治安管理阶段应把所有管理信息及早予以公开,不能延迟至相对人违反治安管理以后,成为对其予以处罚之时。治安处罚阶段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这是相对人的权利;在送达处罚裁决书之时还要告知救济权。二是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查处。可以分为调查和处理两个阶段。在调查阶段应告知调查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在处理阶段应在处理之前告知处理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相对人的权利;在送达处
理决定书之时,要告知相对人的救济权。三是刑事执法。可以分为受理、立案、侦查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要按照法律的要求,公开与该阶段有关的法律制度、警务信息和相对人的权利。四是抽象警务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应迅速正式公布。五是重大案件、事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六是其他警务信息的公开时间,应以不对权利人行使权利或维护合法权益产生消极影响为最低标准。
2.警务公开的地点。对警务公开地点的确定,必须是方便权利人,即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为权利人了解警务提供便利的条件。具体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从地域上要体现与权利人就近的原则;二是该地点能够最大可能地为权利人提供辅助权利实现的物质条件;三是公安机关的保障能力可以做到。
3.警务公开的对象。一是社会层面,警务公开的对象就是社会公众。二是社区层面,警务公开的对象就是社区的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是个案层面,警务公开的对象包括治安管理和处罚相对人,依法享有警务知情权的其他相关人员,刑事执法中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证人、依法享有知情权的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有关的人员。
4.警务公开的方式。要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针对公开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向特定人员的告知公开方式、向特定机关的通报公开方式、公安机关内部不同警种、不同办案部门之间公开的内部公开方式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宣传公开方式;要按照公开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要按照进行警务公开借助的不同物质载体,可以分为警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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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文章,缺乏实实在在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说的多,做的少,承诺不兑现,争创“人民满意科所队”活动实际效果差,警务公开的内容与公安部、省厅规定要求存在差距。还有的单位存在浅层次的“窗口”服务公开得多,深层次的执法活动公开得少;执法部门公开得多,管理部门公开得少;基层单位公开得多,机关部门公开得少;群众应尽义务公开得多,警务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群众享有的权限公开得少。
(三)公开内容少,效果不理想。有的单位对警务公开工作的内涵和本质认识不清,致使中心偏离,没有立足本职,与业务工作脱节,没有把社会稳定、执法公正、管理文明、服务热情、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作为人民满意的根本标准。有的单位工作没有严格按照警务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致使群众了解不多,将信将疑。有的单位没有根据警务公开的要求,对工作模式和勤务方式进行改革;有的单位虽然工作模式和勤务方式进行了改革,但是还不能达到警务公开的要求。
(四)监督跟不上,查处不有力。有的单位警务公开的内容虽然公开了,但监督检查跟不上;有的单位将公开内容制成牌,上墙了事,没有形成有效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有的单位对暴露出来的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查处不力,客观上起了纵容作用。甚至还有个别单位和民警顶风违纪,边创边犯,与当前的争创“无违纪基层所队”等活动极不协调,严重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四、公安机关深化警务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民警素质,是实现警务公开的根本。
抓队伍强素质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公安机关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建
警、依法治警,通过固本强基,才能更好地促进警务公开,推动公安工作。一是要做到政治建警。要通过开展政治学习日、开办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民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民警头脑。要着力加强人民警察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提倡敬业爱岗和无私奉献精神,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造就一支过硬的公安队伍,让群众从公安民警身上看到希望,感受到安宁。二是要坚持依法治警。在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要坚持依法管理、从严治警,依靠规范的制度努力管好队伍。要进一步完善公安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无违纪目标责任制、领导连带责任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外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上级机关、同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思想认识到位,是实现警务公开的保证。
“警务公开”,简言之就是将公安机关的警务活动和警察权力的运作予以明示。从表面上看,警务公开仅仅是将警察权力臵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其实质是还监督权于人民,即在制约民警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的同时,取得政府和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警务公开既是对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检阅,又是公安机关生产力的具体体现。而警务公开工作要取得更大成效、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全面认识实行警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臵,把警务公开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认真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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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每个岗位、每名民警的责任,制订详细的考核制度。对外要走监督社会化路子,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警务工作进行监督,接受和处理群众对公安警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举报、投诉。要坚持和巩固行之有效的社会监督措施,在社会各界聘请懂法、公道、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警务工作监督员,建立监督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工作顺畅、信息畅通。同时,要注重强化当事人的监督,推行办案质量效率监督卡制度、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和公开接访制度,把民警的行为面向群众,接受群众直接监督,确保警务公开落到实处。四是要扩大警务公开载体覆盖面。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板、公开栏、明白纸等载体,面向社会公开警务工作。通过多媒体的广泛宣传,使警务公开工作得到更多群众的了解和支持。一要公开执法办案程序。将执法活动的原则、执法依据、办案程序、执法制度、立案标准,公开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及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义务等进行公开。二要公开办事程序。为了方便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证照,公安机关要重点在办理身份证、暂住证、户口、各种许可证、边境证、出入境证、驾驶证、行车证等方面,公开办事程序,印发办事须知小册子,无偿发放明白卡;有条件的部门可采用大屏幕显示的科技手段,尽最大可能地公开办事事项。三要公开警务工作纪律,广泛接受监督。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工作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纪律规范要求,要制作明示标牌上墙,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公告等方式告知人民群众,以警务公开推进社会监督。同时,公安机关要定期向
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或者召开警务社会监督会议,通报公安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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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警务公开的意义和途径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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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创新保险模式,提高扶贫保障
一是加大设施农业保险力度,农业的现代化、设施化、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但几化同步的时候,面临的风险也更集中,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在扶贫中的作用就要提供必要的政策性保障,通过保险手段为发展现代农业转移风险和危害;二是引入“农业保险+期货”的模式,引进期货公司,将保险公司、农业企业和贫困户联系起来,发挥期货对农产品的对冲作用,在农户购买价格指数保险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在购买期货保险,分散价格风险;三是构建完善的保险机制,制定出科学完善的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的措施,构建起健全的防范能力至关重要。引入政策性保险制度兜底,积极探索和发展巨灾风险保险体系,支持巩固扶贫成果和持续发展,此外,还需各种农业补贴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其自身的抵抗风险的能力,通过报团取暖的方式来降低风险损失。
最后,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一定能如期实现,在共同致富的道路上,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