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好基层人民调解作用的思考
几点思考
通过七天的深入调研,发现黄梅县t镇作为山区乡镇,通过抓组织领导、抓矛盾化解、抓机制建设,取得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好、群众反映好、发展势头好的可喜成绩,实属不易。然后,成绩的背后仍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有些甚至很突出,已经制约了基层人民调解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视程度还不到位。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上没有真正重视。基层一些同志对人民调解工作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认为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软”,可有可无;一些领导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但没有摆上议事日程,更谈不上深入研究和落实。二是组织建设上没有真正重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形式是建立起来了,但对调解员的配备、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管得很少,仅县司法局组织了部分培训,乡镇除了综治办几位同志、司法所长外,没有专业从事调解的人员,村级调解主任更换频繁、兼职过多,村级调解力量薄弱。三是制度建设上没有真正重视。没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成绩突出的缺乏褒扬鼓励、不称职的缺乏约束处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滞后,调研中发现多数村调解委员会没有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档案,名为乡镇统一管理,实则不规范,落实不够,连办公场所、标识标牌等硬件配备不齐全。
(二)待遇问题十分突出。调解工作很辛苦,不少调解员隔三岔五被人找,虽然多是琐碎小事,但往往不光要费口舌,还要贴烟、贴饭甚至贴钱;调解工作又很难做,容易得罪人,“难人做的,好处没的”。与承担的工作相比,调解员的待遇问题亟待解决,这也是调研中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一是经济待遇。村级调解员几乎是义务调解,远不如妇联、计生、残联等线上的村干部待遇。乡镇司法所一年人民调解工作专项工作经费仅5000元,调解员案件补贴经费仅为100/件,根本不足以保障正常关注。二是政治待遇。缺少政府和组织的关心,工作干好干坏也无人褒贬,无法调动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降,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缺失。
(三)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对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调研情况来看,基层人民调解人员总体学历偏低,素质参差不齐,绝大部分调解人员是村居干部兼任,聘请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参与调解组织的比例很小。虽然有经验丰富、人脉深厚等优势,但也存在观念陈旧、专业知识缺乏、精力有限等劣势,导致工作中重结果、轻程序,往往凭威信、经验办事,制作调解协议书等工作不规范,导致调解工作易出现反复,效果难以得到保证,调解工作潜能难以充分发挥。
四、“四个加强”促进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发挥
要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就必须做到“四个加强”,着力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适时召开推进会议,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推介典型。通过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扩大人民调解制度的社会影响,营造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舆论氛围。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制定出台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方向对、政策好、保障足。
(二)加强组织建设。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建齐配强的原则,在原行政村或较大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配备调解员,形成由村调委会、自然村调解小组和调解员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二是要采取组织选配、公开招聘、自荐竞岗等多种方式,吸收一批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文化水平且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人民调解队伍。乡镇社区调委会可吸收一批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人员参加。村调委会主任可以由村两委会成员兼任,有条件的也可设专职主任,以便集中精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村级人民调解、治安保卫、信访调解三项职能可统一起来,村调解和治保主任可以一人双职。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现在企业发展日益迅猛,拓展行业、专业市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调解组织建设势在必行,如在消协、集贸市场、旅游景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议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与企业工会、综治组织一起化解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履职保障。要根据条件逐步提高调解干部队伍的政治、经济待遇,激发基层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的活力。一是进一步推广“以奖代补”政策,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采用固定补助与考核奖励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以调解案件数为依据进行奖励补助,落实调解员的待遇报酬。二是按照分级负责、梯度培训的原则,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县级司法局和法院要切实担负起培训和业务指导职责,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机制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调解、规范调解的意识,建立健全纠纷调解的各项机制,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一是要建立健全调解纠纷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机制。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原则的落实。基层法院、法庭、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调委会的指导,避免调解纠纷违反程序。调解协议书要制作规范,表述要与民事合同书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一致,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衔接创造条件。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的“六统一”机制。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人民调解组织必须建立起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纠纷排查、登记、学习、考评、例会、统计、文书档案、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运行。三是要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乡镇街道和法院、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共同参与,形成广泛覆盖、信息共享、良性互动的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根据新形势发展需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等结合起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着力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第二篇: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一西峡县重阳司法所金晓各位领导、
同志们:
我叫金晓,今年51岁,中共党员,我是1981年任村干部,先后任村团支书、民兵连长、村治安主任、民调主任、村长、村支书之职。在我任团支书民兵连长之时,好似我就爱上了人民调解工作,哪家儿媳不和,妯娌不和,邻里有纠纷,都爱找我。当时在任的村长、支书好似有意给我搭平台,放手让我去调解,我每到一处手到病除,所以百姓信任我,村长、支书信任我,上级领导更信任我。我任团支书,团的工作不仅在县里遥遥领先,而且在团县委也是典范;我当民兵连长和治安主任,不仅走在全乡前头,而且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新长征突击手,精神文明典范。我当村长和支书后,工作成为全乡的排头兵,被县委、县政府命名的优秀党支部。记得我干团支书那年的一个秋天,有一对年轻人闹离婚,白天吵一天,夜里儿媳要服毒,在这人命天的时刻,公婆异口同声说.“赶紧叫金晓来,非金晓不可。”当时已是夜里10点钟,正是种小麦季节,河里没有桥,有人叫醒我说明情况后,我披衣起来,冒着刺骨的河水赤着脚,挽着裤腿趟水过河,及时起到。用了一夜时间苦口婆心,终于说服了这对年轻夫妇,达成离婚协议后已是第二天早上六点钟。离婚协议达好后,公婆又不给儿媳分口粮食和责任田。无奈,早饭也顾不上吃,也忘记了一夜的劳累,又用了三个小时做通公婆的工作,当场过称称好粮食后,又到地头丈量土地,把儿媳的这一份责任田给分出来。事后,双方家人感激我,一时间传到全村都说我会办事。
就由于我在职期间做人民调解工作出色,1986年我被推选为县八届人大代表,1987年3月我被聘任到双龙司法所工作,1995年8月我被调进司法局工作,2006年12月我被聘任为重阳司法所所长职务至今。2007年元月我上任后,重阳镇党委书记与镇长交待我有18个上访案件,那时正值2008年奥运会开幕的前前后后,这18个上访和信访案件时时刻刻都牵挂着我的心。紧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又迎来了“六十”大庆,利用这个时机全镇矛盾排查的案件上百起,再加上18起上访和信访案件,自己深感担子重,但我在困难面前从不气馁,不退缩,我自己深知做人民调解工作需花费时间,多跑腿,多磨嘴皮子,多得罪人。说到此,话说白了,咱拿共产党的俸禄,咱就为共产党干活,为百姓办实事。现在实行的支部书记年薪制,我曾在镇民调主任培训班和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上讲过一句话,中央领导曾说过一句话,群众利益无小事。我认为群众利益是大事,凡是有人找我们的,我就认为你能为百姓办点实事,百姓口中有一杆称,百姓最信任我们能办事的调解员。
2007年农历正月十八,我走均上任到重阳镇任司法所长去和书记、镇长见面,在谈话时书记、镇长分别说:“听县局领导介绍说,金晓,你农村工作经验很丰富,调解工作你是能手,你来重阳,今年有18起上访案,你可要发挥你的才华把这18起上访案配合群工站处理好,其它工作可以往后放放。”2007年3月24日,重阳镇一大学生星期天在南阳理工学院喝酒醉死在宿舍,西峡去了200多名亲朋好友,在南阳理工学院大门前打着用白布做的横幅三条、花圈六个,水晶棺盛着尸体挡在学生宿舍楼道口无法行人。在这紧急关头,镇长、人大主席小车将我拉着用了两个小时赶到理工学院,到现场后,先与死者家属见面,并让选出三至五名代表进行谈判。先稳定前来闹丧的家属,后用最快的速度让家长撤离学生大门口横幅和花圈,并规定不许再大门口燃放鞭炮和烧纸。经过两天两夜的时间,经过17轮谈判,第二天早就是星期一,如果处理不好,家属要拉着棺材去市委、市政府闹丧;如果处理不好,将影响到星期一学生的正常上课。开始从40万、30万谈到12万、8万元。利用多种方法给双方施压,因势利导,苦口婆心以案说法,在星期一早上六点以8万元达成协议,我与县、镇领导和200多名家属一起拉着棺材,踏上回西峡的路。在车上,县、镇领导说:“你为镇里信访案真出了不少力,镇里的上访和信访案件还真离不开司法所哩。”到家后,我把8万元钱交给家属后,死者家属千恩万谢2008年镇里信访和案件下降到16起,2009年下降到8起,今年下降到4起。啥原因呢:一是加强对各村民调主任的两次业务培训;二是积极参与大案、疑难案件的调解;三是多鼓励村级调委会成员及时指导他们调解,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四是通过排查矛盾,发现有纠纷苗头及时与各村和有关单位提供息,及时参与和指导化解;五是多部门配合,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团结协作;六是多向镇领导汇报、请示,做到件件有回音、有结果。自2007年至今,四年之间我参与调解和主要依赖于指导各调委会,调解案件460多起,成功率达98%,化解调处上访、信访案件50余件。2008年元月,重阳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最高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作为其中一名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如我在“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化解3起上访和信访案件。一是奎岭村农建工地上淹死一六岁小男孩,工程是镇村上报申请的项目工程,工程是水利局招商项目工程,对六岁小男孩的赔偿该有谁赔呢。我选准的对象是工头和奎岭村。赔偿多少呢。从40万、16万、12万说到8万元,利用四天四夜时间达成协议。再如燕子村三组的相邻关系上访到县信访局;云台村六组的邻里关系利用一天的时间与有关单位配合成功调处。
2010年3月21日,重阳司法所在重阳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三级干部会上受重奖。今年7月1日,我被重阳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重阳司法所在2009年度中成功调解26起民间纠纷,调成率达100%,成功化解和调处信访和上访案件2起,依法治镇、法制宣传、两牢帮教工作做得得体到到位。故,我被评为特殊贡献奖,荣获资金500元,司法所被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颁发奖牌,我又被评为先进个人通过表扬。书记和镇长在颁发奖励仪式结束时,讲评说:“司法所金晓为啥能评为特殊贡献奖呢。是因为他化解的矛盾多,成功率高,是调解纠纷能手,在我们重阳威望很高,所以他才得此殊荣。”重阳司法所的特点是人民调解工作走在前,2007年的上方和信访案,下降为目前4起,都是因为司法主动调解和指导调解而得来的社会效益,2010年重阳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四无乡镇。2009年被省司法厅、省高院
特点二是重阳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得多,做得好。去年输法律援助案17件,今年22件,2011年9月8日被西峡县电视台“龙乡清风”栏目做了专题采访报道。
特点三是法制宣传、法制创建工作到位。2010年8月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民主法制创建进社区”先进集体奖,连续五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依法治县先进单位,我本人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我被评为社会治安稳定先进个人。
特点四是两劳帮教工作。从2006年至今重阳两劳帮教回归人员32个,一人一档,建立了帮教组织。
特点五是信息宣传报道在全县位于先进位次,在市司法局、省司法厅也很有名气。
存在的不足。一是全县19个司法所有14个所是一人所,前走后空,满足不了社会需求。二是办公经费保证不了。三是交通工具没有车辆,不乡工作进行不便。四是司法所长职级待遇长期解决不了,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都解决了一大批的副科级待遇,而未独我司法行政系统解决不了。
第三篇:创新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星火司法所按照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新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引发的各类矛盾的重要手段,使人民调解工作在创建“平安星火”、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已调处民间纠纷68件,调解成功68件,调解率达到100%,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或酿成群体性事件。
一、创新组织领导责任机制。司法所积极争取乡党委政府支持,将开展人民调解作为改善民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础工作,成立了星火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计划,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责任体系,定期对各村各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完善了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为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工作环境。
二、创新专业调解指导机制。一是成立了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配齐了专职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为民服务。三是在村社设立调解信息员,及时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全乡共建成调委会12个,建成率达到了100%,
从而形成了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社调解信息员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需求。
三、创新业务教育培训机制。司法所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重点培训等方式组织调解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今年来,已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4期,全乡42名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使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工作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
四、创新调解工作宣传机制。针对农民群众不熟悉人民调解组织的功能与作用的现状,司法所加大了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合理选择解决纠纷的途径,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开支,最大限度减轻负担。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宣传主题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人民调解法》等人民调解宣传资料3000余份,得到了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
五、创新排查调处机制。司法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优势,认真研究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因人、因地、因事、因时等预防机制,主动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早、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篇:基层人民调解如何发挥更大作用基层人民调解如何发挥更大作用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本文就如何创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发挥更大作用,谈点粗浅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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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企业人民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受到良好的法律政策教育,可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了解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从而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第三,有利于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尤其是双方当事人的团结,维护社会安定。
企业纠纷虽属企业和员工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也会影响当事人之间的团结,甚至使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建立企业人民调解,采取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的方法,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思想觉悟,平等协商,解决纠纷,能够不伤和气,增强团结,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