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报告范文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为解决“三农”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19年以来按照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县全面推进了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进一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但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入不敷出的问题很严重,影响了地方财政的正常运转和多项事业的发展。

一、税费改革前,乡镇财政运行状况

税费改革前,各乡镇财政主要由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三部分组成,三大块资金的收支情况:

1、预算内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行政事业部门的工资及公用经费等。但目前的支出大部分集中在行政、事业部门(主要是中小学)的工资和公用经费。即典型的“吃饭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工商类税收等税收收入。

2、预算外资金。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政府部门的日常运转,即政府部门的办公用品、交通费用、招待费等。收入来源主要是收费。

3、自筹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建设、公共服务、教育支出及农村集体福利等。收入来源主要有乡镇内企业上交利润和管理费、乡统筹、各种集资收入及各种罚没款收入等。经调查我县33个乡镇税改前,收支情况都有少量缺口,缺口在10万元以下的有7个乡镇,10万元—50万元的有16个乡镇,50万元-100万元的有8个乡镇,100万元以上的有2个乡镇。现看一下税改前我县某乡镇的收支情况。财政收入总计:321万元。①上级补助收入170万元元(其中:税收返还49万元、体制定补47万元、追加专项74万元);②本级收入121万元(其中:国税收入21万元、地税收入81万元、罚没收入19万元);③集资收入约30万元

2、财政支出总计为375万元,其中①机关支出182万元(人员工资60万元、公用经费122万元);②所属部门事业费支出43万元;③镇级五项统筹支出15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税费改革前,虽然乡镇财政资金有缺口,但由于可以暗中自由调剂“乡统筹”资金,而资金缺口又可以变相转嫁到农民身上,乡镇财政依然能基本维持日常运转,问题还不至于“显性化”。

二、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运行状况

税费改革后,中央明确规定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资金集资,取消现行的按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按一定比例征收的乡统筹费,“村提留”中的公积金被剔除出去,由村民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这样,在分税制改革税收收入被大大缩减和农村税费改革后,连乡镇向农民收费集资的口子也扎紧了,有效地堵住了“三乱”,乡镇财政预算外收入及自筹资金大幅度地减少,上级财政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属于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在三大块资金收入同时大量减少的情况下,大部分乡镇财政难以为继。同一个乡镇税改后的财政收支情况。镇本级收入134万元(其中:地税、农业税收入101万元、罚没收入3.6万元、农业税附加收入26.4万元、行政事业费收入3万元。财政支出为349万元,其中①机关支出235万元(人员工资100万元元;公用经费135万元);②所属部门事业费支出41万元;③镇级税改资金专项支出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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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的对策、建议

1、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对乡镇财政工作的认识。乡镇财政是乡镇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做好乡镇财政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必须提高对财政工作的认识,正确看待财政与经济的关系,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财政增收这两个重点,制定切合实际的经济发展思路,选准发展方向和财源增长点。靠经济的发展增加财源,通过财政促进经济发展。

2、围绕农业产业化和资源开发,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有税源的企业。根据市场要求,想方设法搞好资源开发,把资源转变为财源,通过招商重点扶持好民营企业、龙头企业、加工型企业,增加劳动力、提高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