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基层干部履职行为的思考
农村基层干部是做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他们是否规范履职、廉洁履职,直接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到基层干部的形象和干群关系。为此,如何加强和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已成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县农村基层干部违纪的特点,分析违纪的原因,并探索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等办法,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进行预防和治理。
一、存在问题
根据调研情况看,村干部履职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群众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反映强烈。2012-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中反映村干部此类问题18件,占51.4%。主要包括影响和阻碍发展、违章建房、违反计划生育等问题。个别村干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出面阻挠项目征地拆迁,甚至策划煽动群众上访;一些村干部对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不制止,有的还带头非法建房。
(二)与民争利问题屡禁不止。2012-2014年,县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中反映村干部此类问题13件,占
-1源、资金、资产的分配上有优先权外,还有维护本家族、本姓氏利益的宗族目的。其次是不重视学习:表现在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他们认为,事务是实的,学习是虚的,身处最基层,只要干好本职工作即可。因而忽视了政治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第三是价值观错位:没有真正解决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等重大问题,价值观错位,人生观扭曲。对当今社会一些腐败现象见怪不怪,跟风效仿,最终“自然”地走向岐途。
(二)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具体表现为。村民监督先天缺失。受传统熟人社会思想意识的影响,村民不愿监督;制度存在缺陷,村民不能监督;慑于村官权势,村民不敢监督;部门监督力量分散。表现在部门监管各负其职,组织部门管党建,民政部门管选举,违法违纪归纪委,刑事案件归司法等,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上级监督遭遇尴尬。乡村关系情况复杂,很多乡镇党委要依靠村干部去推进落实工作,这也使乡镇干部与村干部之间形成关系微妙,导致对村干部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村级组织监督流于形式。当前不少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还不够健全,整体监督效果不佳,很多村村务公开重形式轻实效,有的村监委会成员甚至是村干部“嫡系”,监督管理难以落实。
(三)退出机制尚不健全。表现在。查处上存在“空当”。由于村委会是群众自治性组织,有一部分并不是党员的村干
-3经站、五陵镇政府对五陵镇北中街村九年的财务进行了清理,发现五名村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纪行为,分别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并予以全县通报,这是一起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的违反八项规定和群众身边的“四风”案件。
(二)加大日常监管。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村干部廉洁履职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在潜移默化中教育村干部廉洁履职;全面收集村干部不廉洁履职的各种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二要完善监督机制。各乡镇要切实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依法依规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且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望,确保监督有效不流于形式。三要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村帐乡管、乡镇定期对村级财务审计等制度。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财务报帐工作,依法选举成立村民理财小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必须逐笔审核原始单据,监督财务收支,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坚决不予入帐,对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帐。对不按规定报帐,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除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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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规范(试行)》自查自纠报告我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试行)》等反腐倡廉的资料,对照落实二十五不准,认真抓好自身廉政建设,对照规定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进一步为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明确了方向。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各级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加强干部廉政勤政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必须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事情做起,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一致。通过学习,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心把开展廉政勤政、依法从政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上心入脑、认真自查,从而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遵守纪律,廉洁从政。
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观念,增强了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相关规定,坚决地做到
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远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的行为。按照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从政爱岗敬业,不攀比、不鄙薄、不怠慢;工作高效热情,不推搪、不拖拉、不马虎;行政公开透明,不隐瞒、不欺骗、不误导;办事清正廉洁,不刁难、不吃请、不谋私。有效地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地要求自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袁家庄村书记:刘彦富
第三篇: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自查报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自查报告
学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自查报告通过参加廉政教育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重要性,认识到“为民、务实、清廉”的重要性,认识到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过认真反思,深刻自查,现将自己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基本情况
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3个禁止”“19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知”与“行”结合
逐条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3个禁止”和“19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工作者。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
严格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要求和规
定,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3、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
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通过对照“3个禁止”“19个不准”深入开展自查,我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学习主动性不强
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务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2、自觉性和觉悟不高
在自身修养方面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3、自我因素
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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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打击偷税、抗税、骗税行为,遏制国家税收流失,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三是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等制度,依法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公正、合法地做出复议决定,广泛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涉税案件的司法监督,依法从快打击涉税犯罪活动,从而震慑犯罪分子,减少税收违法案件的发生。
(六)坚持以法治队,提高基层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学习新《征管法》必须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丰富实践经验,注重新《征管法》增加的内容,要学以致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变过去存在的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思想观念。要经常开展以法律意识、涉税程序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培训,增加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树立民主与法制观念,权力必须接受法律约束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自觉性,狠抓法制建设和业务素质,熟练掌握税收执法的文书格式和程序要求,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执法需要,进一步规范基层税务执法行为。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袁永良姚君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