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水利“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9月11日,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省紧接着召开了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克强总理、唐仁健省长分别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国、全省下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和精细安排,为我们当前一段时间做好“放管服”工作指明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水利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取得新成效,分析研判水利发展新形势,查找改革新问题,研究应对新对策,进一步部署下一阶段我省水利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持续提高水利系统治理服务效能。刚才,省水利厅“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对我省水利“放管服”改革工作作了全面总结通报,省水利厅“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厅规计处、水资源处、河湖处、水保处等单位分别围绕各自主管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度改革情况作了书面发言,讲得都很好,指出的问题真实存在,提出的意见中肯客观,找出的措施精准明确,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
“放管服”改革旨在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一场重塑政府机构和市场关系、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也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开启了深化改革、整体推进改革的新时代,明确提出到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七年来,在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坚强领导下,全省水利系统高举改革旗帜,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把握水利发展新常态,坚持把水利“放管服”改革作为有效应对水利发展不稳定因素的关键举措,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抓实一切涉水改革工作的“牛鼻子”,作为深化一切水利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水利部门职能的“当头炮”和落实当前“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作为优化水利市场领域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紧紧围绕“为激发涉水企业有效投资拓空间、为涉水企业公平营商创条件、为涉水群众办事增便利”的责任目标,从“简政放权”入手,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深入推进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形成了“放”“管”“服”三管齐下、互为支撑的改革新局面,改革总体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部分领域走在了时代潮头、省内前列。
一是水利部门职能发生深刻转变。我们在接好、管好中央和省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持之以恒减权、放权、赋权,水利部门管理长期滞存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重事前、轻事后”的局面得到明显改观。通过简政放权,将该放的权力放给水利市场和企业,以水利部门权力“瘦身”打开了激发水利市场活力之门;水利“放管服”改革推动了全省水利系统履职理念、方式和体制的变革,及时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大范围动态调整,目前省级权责事项共71项,其中行政许可20项,从不同方面厘清厘实了水利部门与水利市场的边界,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水利职能体系,扭转了水利部门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创新实行“首问负责制”,初步建立先现场踏勘、再联合评审、后审批发证的运行审批模式,有效避免了盲目审批,推动了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转变,有力避免了“监管真空”。
二是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落实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流程、减费用、减跑路等“六减”政策措施,制定“减审批提效能优服务工作方案”,大幅压缩涉水行政审批事项,省级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压减%,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退出历史舞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清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x项,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划转行政审批事项x项,厘清和理顺行业监管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涉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抽查监管常态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加快,涉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原来涉及x职能处室的20项许可事项统一授权首席代表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审批,全部实现“一站式”和“网上办理”。大幅压缩办理时限,所有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x个工作日压减至x个工作日,压减率达x%,审批环节由原来的x个减少到x个,减幅达x%。
三是“放管服”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有力。近年来,不断完善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涉水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行审批结果及时推送公示,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水利“放管服”改革信息,让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同时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快与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水利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初步打破了“信息孤岛”,让基层、群众和涉水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虽然我省水利系统“放管服”工作打出了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部门“权责清单”制定推行、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提升等一系列组合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取得的成效仍是阶段性的、初步的,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不少“肉中刺、眼中钉”要拔,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增强新时代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放”的效率不高。有的审批权限虽然下放,但相应的证明材料存在随意增加,“审批加码”现象仍然滞留;一些审批事项承诺了时限,但囿于各种因素,实际无法完成,存在“承诺打折”;个别下放事项就解决涉水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上“含金量”不足,没有全链条下放,存在“明放暗不放”的现象。二是“管”的精准度不高。我省水利系统监管任务点多、线长、面广,但习惯于应急式、被动式、静态式和运动式监管,常态化监管仍存在短板;协调监管、联动监管、互通监管机制有待优化,社会化、公众化、多元化、信息化监管比较滞后,监管内容仍存在粗放、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不够,监管的方式方法创新不足,监管中现代科技手段运用不够,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现实需求。三是“服”的效能有待提升。水利部门虽然实现了信息数据互联互通,但存在推送信息数据少、部分共享数据不能用的情况,基本信息处于“碎片化”状态,“信息孤岛”问题尚未得到破解;水利政务服务功能发挥欠佳,线上受理和线下运作两头跑的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业务能力滞后、工作效率低下;高频事项电子印章建设长期迟滞不前,整体上进展比较缓慢,电子化服务的认可度和利用度也比较低,等等。从日常掌握和督查的情况看,这些问题在我省水利系统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动全省水利“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历史性洪涝灾害双重压力,中央、省上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力度非常大、含金量非常高。推动这些政策在全省水利系统全面落地见效,必须通过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的办法,创新实施方式,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在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中,最大限度消除堵点、缩短时滞,不断提高政策落地的实效性和精准性,确保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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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切实有效发挥“放管服”改革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省级统一的水利“放管服”改革监督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规范督查考核,重点做好水利领域精准协同削权减证、放权工作有效承接、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务服务便民化进展等事项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好差评”制度,倒逼水利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常态化开展满意度调查,让涉水企业和群众评判水利改革成效。
三是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放管服”改革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各水务部门要主动与立法、司法机构沟通协调,及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授权工作,健全立法与改革的衔接机制,善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乱挖滥采、违法设障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水利工程施工分包、违法转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着力清除水利建设市场壁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水利领域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同志们,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事关水利改革发展全局,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之计。让我们更加坚定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推进和深化水利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把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到底,为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省水利“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