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图书室制度
一、书刊杂志为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遗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应按章赔偿。自然损耗也应按章报损。
二、读者遗失、污损书刊杂志照以下办法赔偿:
1、多卷册读书,如能分卷添购可按单卷书价计价赔偿,否则按整套价计算赔偿。
2、工具书按原整套价5—10倍赔偿。
3、期刊杂志按单册2—4倍赔偿,合订本另加收装订费。
三、蓄意撕毁书刊内的画面、图表、插页、正文者,除按章赔偿外,取消借阅资格。
四、因污损而需赔偿的书刊杂志,办理赔偿手续后,原书一律由本图书室处理,读者不得索要,以免引起流通混乱。
五、读者未办手续擅自将书刊拿出室外者,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外,将取消借阅资格。
六、自然损耗包括虫蛀、流通破损无法修补,应及时报废注册。
七、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参照此办法规定赔偿。
图书室借阅规则
一、本室的书刊凭借书证借阅。
二、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20元、办证工本费5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览室书刊,则退还全部押金,办证工本费则不退。
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可以代还不可以代借。每次可借图书1册,借期30天。如看不完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
四、本室图书外借;期刊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五、图书证有效期一年。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基层居民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
二、入室人员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三、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
四、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五、居民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赠出来,提供给社区成员阅读。
培训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二、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在培训室内大声喧哗。
三、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在活动设施上乱写乱画。
四、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搬到室外。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活动队伍具有特色。通过活动的开展,建立起各具特色的文艺队伍。
四、管理人员服务到位。管理人员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五、使用器械妥善保管。活动中心内的一切设备器械为公共财产,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使用完毕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因管理不善造成器械损坏或丢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