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了改进工作作风,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搞好优质服务,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优化投资、建设、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全乡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特制定连镇乡首问责任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制度适用于本乡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乡范围内第一个被到乡里来办事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主要责任:
1、办事人到乡里办事及联系其他工作时,首问人要使用文明用语,文明礼貌,热情大方,问声好,让个座,倒杯水。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耐心、细致、周到地解答有关询问。
3、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是属于本科室而因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当认真负责地填写“首问责任制度登记表”,将办事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的主要内容等进行登记,并立即置于有关责任人的办公桌上或以其他方式转交给责任人;有关责任人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了解情况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如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人,或办理事项要求紧急以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要负责给办事人答复。
4、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但是
属于本乡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与有关科室联系,必要时应为办事人联系有关科室和责任人。
5、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本乡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业务和工作程序,不仅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而且要了解有关科室的职能;要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着想、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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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8、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或变向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的。
第八条本乡设立违反首问责任制度投诉电话。,办公室进行检查落实。
第九条本首问责任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行,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