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问责任制度
为了方便群众来信来访,*门司镇政府及辖区内所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必答
接待来访、办事等服务对象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务必做到态度热情、文明待人,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立即办理,询问不涉及本工作职责范围事项,主动引领到有关办公室办理,并告知具体承办人员或电话号码,切忌接待不热情、不诚恳或以“不知道”、“不清楚”塞责应付。
二、首问必释
接待来人或来电咨询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有关政策,对问题要主动解疑释难,如解释不准确或不清楚时,应主动介绍到有关人员处给予解释,切忌推诿扯皮,不理不睬。
三、首问必果
接待需要办理和处理问题的第一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满意的办理结果。难办速办或暂时难解决的,应说明情况,并注明答复解决的期限和办理结果。
*门司镇政府服务承诺制
1、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专业知识;
2、热爱本职工作,熟悉知识,掌握信访、综治、司法等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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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凡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凡尚未明确办理时限的个案,应及时补充明确,以便监督检查。
4、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时限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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