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风气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2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进一步巩固、延伸和拓展”三转一推”的评议成果,以”优化行业队伍、优化服务功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人的素质和部门行业的服务水平”为工作目标,以保证、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实行党政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行风评议工作切实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目标管理,紧紧围绕解决部门突出的共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分期分步打”歼灭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成员不变,组长仍由市长吴显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国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寇德松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监察局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继续按要求落实好相应机构和人员。

三、参评部门

市委、市政府决定,20*年行风评议市级参评部门由去年的57个单位和部门扩大到69个单位和部门。执法执纪部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物价局、药监局、商检局、烟草局、综合执法局17个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经贸委、发展计划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林业局、畜牧局、乡镇企业局、统计局、房管局、体育局、粮食局、规划局23个部门;社会服务部门:供电公司、农电局、邮政局、旅游局、建行、农行、工商行、中行、农发行、人行、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移动公司、通信分公司、联通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供销社、广播局、报社22个部门;窗口部门:人民医院、中医院、管道局医院、交警支队、自来水公司、火车站、汽车站7个部门。各县(市、区)也要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确定参评部门,并把驻乡基层所站列入参评范围。(窗口部门和基层所站的评议方案另行印发)。

四、评议内容

1、转变职能,适应市场机制要求。冲破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改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清理和废止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收支脱钩管理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解决多头审批、效率低下问题。

2、转变作风,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服务。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3、履行职责,建设”诚信*”。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职能特点的工作规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解决言而无信、履约率低的问题;解决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三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4、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搞好教育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健全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5、领导重视,确保工作落实。把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坚持以行风评议为动力,紧密结合自身工作,促进部门总体水平的提高。

五、工作机制

突出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公开承诺制度。实行标准化承诺,强化承诺刚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立足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单位容易发生的问题、影响经济环境建设的问题,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一两个内容进行承诺。在标准确定上坚持”四条腿”走路,即:外边引,看先进地区的标准是什么;自身认,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确定标准;群众提,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选取较为突出的内容;专家定,组织上级领导、群众代表定格定位。承诺的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民主监督制度。市、县两级都要聘请行风监督员,市级不少于300名,县级不少于100名。要把那些政治敏锐,素质较高,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坚持原则,敢于直言,公道正派,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了解民情、民意,能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同志选聘进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在更高标准上确定评议代表和监督员的职责范围,量化标准和目标责任,做到有序监督、有效评议,既不失职,又不滥用职权。对发挥作用好、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及时进行解聘或撤换。三是坚持讲评制度。进一步拓展延伸明察暗访机制,通过暗访摄像、群众举报、查处案件、电话咨询等形式,找出症结,对症讲评,对症施治。同时,建立和完善评议代表和监督员巡视走访制度,定期组织他们到各单位、各行业进行巡视和明察暗访,及时了解各部门、各行业的行风状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市、县两级每半年讲评一次,参评部门每季度讲评一次。四是坚持阳光投诉制度。每个月组织一次参评单位面对面地接受群众咨询,倾听群众意见。同时,参评单位的领导要带队深入基层,实地解决问题。五是践诺公示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要在调查处理结束后10天内,通过新闻媒体和单位公示栏对外公布。同时在11月份要对照年初公开承诺的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六是坚持奖惩措施。评议结果定为三类,即优秀、先进、达标。各类的前4名为优秀单位,5-9名为先进单位,75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获得先进以上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达不到75分的要进行集中剖析,查找原因,重点整顿,连续两年不达标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调整。

六、评议形式和办法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采取市、县统一方案,统一部署,分类评议的办法进行。具体形式是问卷测评、听证考核和日常考核。

(一)问卷测评

1、问卷数量及分配。全市问卷总数为8000张,具体分配数量为:三河、霸州、文安各800张;永清、固安、香河、大城各750张;大厂、广阳、安次各600张;开发区300张;市直500张。各县(市、区)不能随意增减票数(测评票由全市统一印发)。

2、问卷测评主体。问卷测评主体要包含社会各阶层。①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业,外资、合资企业,乡镇、私营和个体企业;②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街道,县乡级领导干部,工人、农民和下岗职工;③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全员问卷测评。问卷测评方法采取随机抽取测评主体,由市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到县(市、区)集中测评现场监督,当场清点票数后,密封带回市里统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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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与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特别是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以行风评议为”龙头”,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加以落实,通过行风评议推动纠风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新成效。

3、要规范评议程序,保证评议结果真实可信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范围发放测评票,并组织好投票二要选好评议代表。评议代表要具备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条件。三要科学统计,不出差错。各级统计部门要协助做好民主评议行风的问卷统计工作。四是举行听证会时,参评部门人员不能作为代表填票,以免影响评议的公正性

4、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要以好的作风搞好行风评议工作。在组织评议活动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修改评议资料,改变评议结果;隐瞒或销毁原始评议资料,影响评议结果;诱导群众进行虚假评议;测评和考核结果统计出现重大失误;接受参评部门宴请、馈赠和安排的娱乐活动。参评部门不得有下列行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票,干扰正常评议;虚报成绩,搞假材料。凡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参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不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