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开展“政治家访”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公司纪委关于深化开展“政治家访”工作安排,经分公司党委批准,分公司纪委决定在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政治家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政治关怀融入分公司各级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队伍中。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和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按照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政治家访”,加强对分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以家访形式延伸监督触角,充分搭建与党员干部家属的沟通桥梁。向党员家属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做好“贤内助”,自觉竖起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和廉洁自律的“警戒线”,筑牢分公司党员干部单位和家庭防腐拒变双重“防火墙”。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家访人员范围

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针对不同层级、不同业务系统、不同岗位类别的党员干部员工开展“政治家访”。

1.领导人员(三级副及以上)

(1)领导人员及其家属;

(2)受到纪律处分或部分被给予组织措施的领导人员及其家属;

(3)部分受到群众反映的领导人员及其家属;

(4)突然出现情绪低落、工作不在状态等不良苗头或者行为异常、交往异常、消费异常等反常现象的部分领导人员及其家属。

2.关键岗位人员(如基建施工、物资采购、后勤管理、财务核算等一般管理人员,具体由所属各单位结合人、财、事、物岗位自行确定)

(1)关键岗位人员及其家属;

(2)受到纪律处分的关键岗位人员及其家属;

(3)突然出现情绪低落、工作不在状态等不良苗头或者行为异常、交往异常、消费异常等反常现象的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及其家属。

(二)家访内容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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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家访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家访”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部室和基层单位的“政治家访”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确保应受访人全面覆盖,并汇总填报《“政治家访”计划及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1月3日前上报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分公司人事部或基层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负责向家访人提供《“政治家访”干部基本信息表》(附件3)。

3.加强检查督导,做好整理反馈。分公司纪委办公室和各单位纪检委员、纪检干事,要做好家访工作的检查督导,分公司人事部和各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要把开展“政治家访”纳入领导人员年度述职和考核内容,督促抓好贯彻落实。《“政治家访”记录》由家访人留存备查。对了解到的受访家庭实际困难,从组织层面尽力给予帮助。对发现的不良倾向和矛盾问题,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帮助化解并跟踪了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视情况及时向本单位或分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向分公司纪委办公室上报或移交,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处置。

4.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总结提高。各部室和各单位要大胆创新实践,及时总结宣传“政治家访”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典型事迹挖掘。本年度开展“政治家访”情况总结(内容包括:组织、推进、落实情况,受访人员数量等)于11月3日通过即时通报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