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1. 考核目的

1.1 为了对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试用期人员转正、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1.2 “h-g”c1x3r8x2e  c8q#i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融入公司文化。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 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人员。

3. 考核原则

3.1 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

3.2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 试用期限

4.1 新入职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 短不得少于1个月

4.2 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判定员工是否按期转正、延期试用和解除劳动关系

5. 管理职责

5.1 部门职责

5.1.1 部门是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的主体,部门经理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客观、公正、及时对本部门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交予综合管理部

5.1.2 由于部门原因,在员工拟转正日期前未能给出考核结果,将视为该员工延期转正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5.2 综合部职责

综合部对试用期员工考核进行监督跟进,协助各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汇总考核结果,完成员工试用期审批流程。并与部门各级领导进行沟通,对审批结果做出相应处理安排。

5.3 试用期员工职责

试用期员工应积极配合部门经理完成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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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v8d6v-h0i+g:附件1:《员工试用期工作任务书》

附件2:《试用期考核评估表》

附件3:《员工转正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