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x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集中一个月时间聚焦高层民用建筑、居住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行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开展整治,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情形:

(一)在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二)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违规在架空层、建筑底部等区域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情形

(五)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违规入梯入户

三、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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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属地和监管责任,强化联勤联动和网格排查,规范信息共享、隐患抄报、联合执法等常态化监管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动态收集切实有效的管控经验与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各地、各部门要把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内容,督促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活动期间,因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导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月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