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参加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培训班心得体会

2024年5月4日-10日,市委组织部组织部分市党政领导干部赴浙江大学参加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题培训,通过7天的学习,对数字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国学智慧等有了更深入、全面的了解,理论知识、业务知识也有了提升,结合所分管的文化旅游工作,对此次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发展数字经济需要在共享、规范、创新上发力

数字经济是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新兴网络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知识和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以智慧产业化与产业智慧化为核心内容,以信息科技、创新设计与智慧决策为核心手段,以现代信息科技创新与产业间的协同发展为核心特征,具有自主性、创新性、协同性、可持续性和可预见性的一种现代经济发展形态。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数据资源要开放共享。需要整合、清理、规范各行政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对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将各单位、部门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项目建设运维统一备案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审计、监督和评价,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新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等资源。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实施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依法采集并开放数据,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运用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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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取消企业资质类、项目类等审批审查事项,消除行政审批中部门互为前置的认可程序和条件,减少政府对智慧型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干预。按照网络时代特点开展制度安排,实施监管改革,推动“互联网+监管”,放宽新产品、新业态市场准入限制,保持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完善智慧型企业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调整现有行业管理制度中不适应数字经济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改进对与互联网、智能化融合的金融、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等企业的监管。

二、文旅产业与数字经济可以深度融合发展

据统计,在十四五期间新的产业产值中,有70%是由“文化+科技”和“文化+创意”这一类产业构成的。文化、旅游产业已离不开与高科技创意的融合,利用创新科技,依托或借助旅游业为龙头发展的特色文化产业,各种业态并存,都需要以发展数字经济为前提。发展文旅产业和数字经济,创新与创意密不可分,以文化的发掘和提升来促进城市的发展,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以创意连接文化与旅游,以创新来推动数字经济,扩大文旅的“乘法效应”;发挥文化创意在旅游开发中的“点石成金”作用,以创意提炼旅游“符号”,在规划设计、衍生产品等方面释放文化魅力。同时,要做好旅游服务的品质化,结合消费者的需求做精、做深,可以是温暖的体验,也可以是王者的荣耀;可以是设施的高端,也可以是软性服务的升华,内外兼修,软硬兼顾。x县在发展文旅产业的过程中,不仅提升了景点质量,在规范旅游行业、文旅与数字经济融合方面也作了一些探索和尝试。首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大力扶持文化旅游业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每年列支1000万元专项引导基金鼓励旅游企业发展。其次,大力实施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餐馆)、旅行社等涉旅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牢固树立了“人人是旅游形象、处处是旅游环境”的意识。再次,依法加强了旅游市场监管,深入推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最后,以智慧旅游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酒店创建,实现了a级以上景区、星级以上饭店和重点旅游场所宽带网络、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2024年,计划建成集管理、服务、营销于一体的智慧旅游体系,实现“一部手机游x”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