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系统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场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国有企业应当先行先试,在创新的道路上既当好“生力军”又当好“主力军”,不断开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贴近大局,置身大局,充分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清障护航,助推国有企业行稳致远。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聚焦“因地制宜”这个“方法论”,以政治监督确保发展新质生产力初心不变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是习近平总书记给出的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思维,把准辩证关系,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地落实。

深刻把握好“取”与“舍”的关系,力促国有企业把牢发展的思想根基。新质生产力是代表新技术、创造新价值、适应新产业、重塑新动能的新型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有选择”蕴藏着“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深刻洞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意区分“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一切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时”与“势”来决定取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审时度势,牢固确立“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决策环节的甄别把关,坚决防范国有企业决策者跟风效仿,邯郸学步,“照葫芦画瓢”,坚决防止一哄而上挤拼、竞相追逐热点而导致产能过剩,推动筑牢“有所为是发展,有所不为也是发展”的思想根基。

深刻把握好“主”与“次”的关系,力促国有企业把牢发展的节奏律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全面发力、全盘实施,必须科学理性、审慎为之,找准着力点,明确主攻方向。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握实情,牢固确立“当下最需要的,才是最重要的”理念,督促国有企业决策者做好提前谋划、超前布局,强化顶层设计,落实规划引领。既要防止不顾轻重缓急“什么都要上、什么都要干”,也要防止不问青红皂白“捡到篮子里都是菜”,更要防止重复建设、只搞一种模式的“抄作业”。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先立后破,突出重点,分清主次,绘制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路线图”“施工表”,打好“特色牌”,推动国有企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闯出一片新天地。

深刻把握好“表”与“里”的关系,力促国有企业把牢发展的初心使命。发展新质生产力,目的在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推动力和强大支撑力,在于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固确立“能提升企业效益的,才是最有效的”理念,坚决防范国有企业决策者为个人获取政治利益、升迁资本而置企业利益于不顾,坚决防范国有企业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过度举债盲目扩张铺摊子,坚决把急功近利、急于出成绩的浮躁心理和急躁心态压下来,力促国有企业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唯实唯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实事,做好事,确保国有企业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落脚点始终放在推动企业发展和保障民生福祉上。

二、聚焦“创新质优”这个“主基调”,确保发展新质生产力路径不偏

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新质生产力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担责、积极履职,深度嵌入到各类要素创新的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国有企业以“新”提“质”,以“质”催“新”,培植和发展更多高效能的新质生产力。

加快科技创新,力促破除发展中的“难点”。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克服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弊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没有颠覆性的科技创新、“高燃性”的产品升级,就算不上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支柱作用,更应该在科技创新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分析国有企业在同行业、同领域中的定位,督促和鼓励国有企业迎难而上,强化科技驱动,不断创造出更多符合社会需要和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以保障国有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推动政策优化,力促破除发展中的“卡点”。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政策的赋能和加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吃透上情、把握实情,找准贯彻落实政策的监督靶向。一方面,要打破思维束缚,鼓励国有企业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要敢于顶真碰硬,加大对各类政策措施落地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措施。同时,针对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产品研发人员缺失、市场拓展力度不大等相关“卡点”问题,督促企业吃透用好政策、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以“政策可行”实现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可为、成效可期”。

坚持扩大开放,力促破除发展中的“堵点”。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能闭门守关,画地为牢,而要扩大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否则只会导致固步自封,墨守成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有益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方式方法都值得去试一试,各种门路都需要去闯一闯”的理念,督促和鼓励国有企业大胆突破区域壁垒,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构建区域联盟、深化交流合作等方式,不断打通“堵点”,提升短板,弥补劣势,进而实现更大范围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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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嵌入式监督,推动“风险防控”。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也是权力高度集中运行的过程。必须聚焦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投资融资、资金安排、物资采购、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推动构建“权限可查询、过程可管控、结果可反馈、责任可追溯”的制度体系。一是运行前厘清责任,构建清单管理体系。要求各实施主体部门针对重大事项权力运行重点,明晰细化权力清单、风险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风险清单中按照“高、中、低”标注风险等级,让责任、风险等了然于胸,以便随时观照。二是运行中加强防控,构建实时监测体系。严把立项关,在调研分析、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创新产业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的分析研判,防止为了短期效益和表面成绩“一阵风式”推进项目。要求各权力部门分时分段报送权力运行报备表、用权情况自查表、突发问题说明表,以便纪检监察部门随时掌握最新动态。三是运行后强化评估,构建成效研判体系。在新质生产力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由实施主体部门负责人、企业职工代表、服务对象、第三方机构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成效评估会,通过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测评打分、综合评定成效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综合评价,确保新质生产力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设计图”“施工图”,强化嵌入式监督,通过现场检查、列席会议、驻点办公、调研走访等方式,全过程参与决策、执行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压实责任、及时整改,坚决整治落实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一刀切、阳奉阴违”等行为。紧扣重点任务的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市场拓展、产业链延伸等关键性任务指标,强化跟踪问效,通过“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等方式,实行清单化、精准化监督,推动责任单位认真落实责任、清廉履责担责。对监督中发现的制度执行不严格、责任落实不到位、费用报销不规范、骨干人才流失等突出问题,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工作督办单、工作提示单,推动责任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